煤企为省运费挖开明长城,持续损毁近20年!法律责任怎么算?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山西宁武郭家窑段明长城遭煤企人为破坏一事,引发全网愤慨。为了省去渣土外运绕行几公里的成本,涉事企业直接在省级文物明长城墙体开挖缺口,方便车辆就近排土,缺口几经扩张,最大达到18米,即便后期渣土回填,依旧留下6米多的破损缺口,该破坏行为持续近二十年,群众实名举报长达十年才启动专案调查。很多网友疑惑:企业为压缩生产成本损毁古长城,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矿山、工程施工遇到文物古迹,法定流程到底是什么?
结合本案,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行政责任:损毁文物面临高额罚款,还要承担限期整改、文物修复前置义务。
依据《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在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严禁擅自挖掘、损毁文物本体,开展工程必须经过文物部门审批同意 。本案涉事企业未经审批,破坏长城历史风貌,已经被处以合计100万元行政处罚。但行政处罚不等于责任终结,行政机关有权责令停工、要求实施抢险加固与修复。文物修复、损害评估产生的全部费用,依法都应当由违法企业承担,不能以“历史遗留问题”免除行政追责。即便企业后续生产退出文物保护“两线范围”,过往已经发生的破坏行为,依旧应当被调查处置,不能简单以没有新增破坏为由不予立案查处 。
第二,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单位与直接责任人一并追责。
明长城郭家窑段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刑法保护对象。企业明知是古长城,为降低运营成本,主动开挖墙体、长期持续损毁,已经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本罪情节严重的,可处3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企业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已经被刑事拘留,同时还涉嫌非法采矿多项罪名。需要特别注意,故意损毁文物罪情节严重情形追诉时效最长可达15年,多年前发生的文物破坏行为,并非过了时间就可以免于刑事追究 。
第三,民事侵权责任:国家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索全部文物损失。
长城属于国家所有的文化遗产,企业损毁长城,侵害国家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主体承担墙体修缮费、文物价值损失、专家评估鉴定费用,还可以要求公开赔礼道歉 。长城很多损伤属于不可逆,即便花钱回填缺口,也无法复原文物的历史信息,民事赔偿不止是修墙的工程款,还包含文物本身的历史文化价值损失。
第四,重点科普:工程、矿山作业遇到文物古迹,法定处置流程。
很多人会问,如果施工区域临近或者碰到古遗址,能不能图省事直接开挖?法律给出了明确的硬性流程:
①优先避让:工程选址原则上要避开不可移动文物;确实无法避开,必须做原址保护方案,报文物主管部门审批。
②一旦发现文物遗存,立即停工,保护现场,不得继续开挖作业。
③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等待现场核查、考古勘探。
④拿到文物部门正式审批意见之后,才可以恢复施工。
绝对不允许企业自行开挖、私自开辟道路,更不能为节省成本直接破坏文物本体。
周兆成律师提醒:长城是不可再生的文化瑰宝,经济利益绝不能凌驾于文物保护之上。企业搞生产建设,不能把“抄近道、降成本”凌驾于法律红线。行政罚款不是终点,刑事追责、民事公益赔偿共同构成文物保护完整法律链条。同时,文物监管不能缺位,面对群众举报,应当及时核查处置,不能坐等媒体曝光、专案组介入才启动调查。文物保护没有“历史遗留”的免责借口,历史文物损毁一笔,就永久少一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