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孙子非亲生”案最新进展,男方妹妹希望大嫂配合做亲子签定,如果签定是亲生的,160万赔偿全部给大嫂。
9月20号,陆女士在广州接受了媒体专访。她说了个事,孩子被带走之前,偷偷问过奶奶一句话。能不能帮他找亲爸。奶奶答应了。现在陆家要悬赏20万找这个人。谁找到,钱就给谁。
陆女士还说了一句话,听着让人心里发紧。她说大嫂可以开价。你怕验出来不是陆家的,你利益受损,我给你兜底。你开价,我花钱买真相。
160万赔偿款到现在一分没动。这笔是阿东车祸身亡的死亡赔偿款,卡在专属账户里两年多了。老人两年多没见到孙子。孩子也两年多没见到爷爷奶奶。两边都僵着。
事情是怎么起的疑心。2024年5月,阿东送外卖出了车祸。人没了。阿东生前是铁路司机,因为父亲患癌治病开销大,晚上兼职跑外卖补贴家用。葬礼上,黄女士不让8岁的儿子给爸爸守灵。也不让孩子捧骨灰盒。她说要先拿到钱,才带孩子来火化仪式。
老母亲心里咯噔一下。按老家规矩,儿子走了,孙子得守灵捧灰。这是天经地义的事。黄女士偏不。老人嘴上没说,心里开始犯嘀咕。
老人偷偷采集了孩子的头发和指甲,先做了祖孙亲缘鉴定;后来又申请调取了阿东抢救时留存的血样,做了父子亲子鉴定。前后两次鉴定、共4份报告,结论全都一样:孩子不是阿东亲生的。
老人拿着报告去找儿媳。黄女士不接话。不解释。不回应。2025年1月,老人把儿媳告上法庭。要重新做亲子鉴定。要追回抚养费。要精神赔偿。一审输了。二审也输了。
法院驳回的理由很明确:一是老人私下做的鉴定没经过监护人同意,未履行身份核验程序,报告合法性不被法院认可,出具报告的鉴定机构也因此被主管部门训诫;二是祖父母没有资格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
民法典第1073条写得清清楚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只有父或者母能起诉。爷爷奶奶不在这个名单里。阿东已经不在了。唯一有资格起诉的人是黄女士。她拒绝。案子就成了死局。
2026年7月,老人不服判决申请再审。9月16日广西高院召开了再审听证会,黄女士本人依然没到场,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听证会上双方争的核心,还是祖父母有没有资格打破这个法律僵局。
代理律师臧梵清说得很直白。现行法律框架下很难突破这一限制。老人只能等。等孩子满18岁自己决定。还要等8年。两位老人一个是直肠癌晚期已转移,一个有脑梗、高血压、糖尿病常年服药。8年,他们等不起。
他也在听证会上提出,这条法律的初衷是保护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利益,但父亲去世、母亲拒绝配合的极端情况,是立法时没预料到的空白。更何况孩子自己也想知道身世,查明真相本身也是在保护他的知情权。
这种事不是头一回。浙江宁海就有过类似的案子:丈夫发现养了一年多的儿子非亲生,起诉后法院判女方赔4万精神损害抚慰金,还追回了抚养费。那是孩子父亲亲自起诉,法律完全支持。但换成爷爷奶奶当原告,法律就不认。差别就在这层主体资格。
听证会开完那天,奶奶情绪崩了。晕在法院门口。孩子走之前问了一句话。如果我不是亲生的,你还会爱我吗。这句话比任何判决都重。
现在家里还留着孩子从小到大的玩具和照片,老两口没事就翻着看。陆女士说父母已经放下了。不是亲生的也认了。养了八年,感情在那儿。多看一眼是一眼。只要孩子愿意,他们愿意继续养。他们也不提要赔钱、要道歉了,就想多见见孩子。
可黄女士从头到尾不露面。不接电话。不开庭。不发声。她律师说,发声会影响孩子。不发声,难道就不影响吗。
孩子没了爸爸。也没了爷爷奶奶。一个10岁的孩子,夹在大人的沉默里。他早在第一次被带去做鉴定的时候,就隐约懂了大人的事。他没闹,只是偷偷问奶奶那句话的时候,心里什么都明白。
钱在账上。人在两头。真相锁在一个人手里。钥匙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