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人一辈子!”新疆,一班主任把全班准考证照片直接发进班级群: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志愿填报初始密码,一个都没打码。同校一学生看到后,在家登录招考系统,一口气改了7名同学的第一志愿代码,多名考生因此错失原本能上的学校,有人被迫复读重考。最终,涉事学生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一年六个月。而被篡改志愿的一名学生和其母亲索赔17万余元,把学生、学校、班主任全告了。法院这样判了!
2023年6月,新疆某中学迎来高考志愿填报的关键阶段,所有高三学生都在谨慎核对志愿信息,期待凭借高考成绩迈入心仪的院校。
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有着严格的登录权限,每位考生都拥有专属账号和初始密码,是保障升学权益的核心隐私信息,正常情况下仅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可以知晓、操作。
为了方便班级学生统一核对志愿填报信息,规避填报失误,该班班主任徐某整理了全班学生的准考证资料。
准考证上清晰标注着每位考生的志愿填报账号以及初始登录密码,属于绝对需要保密的个人升学信息。
但徐某并未做任何隐私处理,直接将整张准考证照片发送至班级微信群中。
徐某的初衷只是便民履职,想要统一协助学生核对信息,没有主观损害学生权益的想法,也未曾预料到会引发严重后果。
不料,班级学生罗某看到群内公开的准考证信息后,动了歪心思。
罗某知晓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的操作逻辑,也清楚初始密码未修改的情况下,可直接登录他人志愿账号。
彼时距离当地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关闭仅剩最后一段时间,多数同学忙于确认志愿,并未及时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这给罗某的违规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
罗某利用公开的账号密码,陆续登录了班里7名同学的高考志愿填报账号。
他没有更改同学们的全部志愿,而是精准篡改了所有人第一志愿的四位院校代码,直接替换掉学生原本填报的心仪院校。
可谁也没想到,这一隐秘的恶意操作,直接断送了7名考生的第一志愿录取机会。
填报系统关闭后,学生们陆续查询志愿信息,发现自己的核心志愿被莫名改动,瞬间陷入慌乱与无助。
7名学生的升学规划全部被打乱,原本稳妥的录取方案彻底失效,大概率只能滑档或者参与补录,多年的备考努力险些付诸东流。
发现志愿被篡改后,学生及家长第一时间向学校反馈情况,同时向警方报案。
经过警方核查取证,很快锁定作案人为同班学生罗某。
2024年5月,该案刑事审理落下帷幕。
法院审理认定,罗某非法侵入国家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系统,篡改多名考生志愿数据,干扰正常升学招录秩序,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综合考量罗某认罪态度良好、主动赔偿部分损失、无犯罪前科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刑事案件判决结束后,该案的民事赔偿纠纷并未终结。
其中3名受害考生就自身损失,向罗某以及涉事学校提起民事诉讼,索要相应赔偿。
庭审过程中,原告方认为,此次志愿被篡改的核心根源,除了罗某的恶意侵权,还有班主任违规泄露隐私信息、学校管理失职的问题,双方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罗某一方未做过多辩解,认可自身的侵权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涉事学校则辩称,篡改志愿的行为是学生罗某个人恶意所为,属于个人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并未授意,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法院审理认为,班主任徐某发送准考证照片的行为属于职务履职行为,其未妥善保护学生隐私、违规公开考生账号密码的行为,暴露了学校个人信息管理的重大漏洞。
学校未建立完善的学生敏感信息管理制度,未对教职工开展隐私保护、信息安全履职培训,未能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风险,存在明显过错。
2026年9月,该案民事判决结果正式公布。
法院明确划分各方责任,罗某作为直接侵权人,恶意篡改他人志愿,是事故发生的核心原因,需承担70%的主要侵权责任。
涉事学校因管理疏漏、履职不到位,为侵权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承担30%的次要侵权责任。
同时法院明确,班主任徐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个人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经法院逐项核算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最终判决罗某累计赔偿三名原告约2.3万元,涉事学校累计赔偿约1.7万元。
这份判决出炉后,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不少网友看法不一。
有人认为班主任看似无心的失误,间接毁掉多名学生的升学机会,完全免责难以接受。
也有网友表示,核心过错在于罗某的恶意侵权,学校追责到位、划分主次责任,判决结果公平公正。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