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业主跟中介约定240万底价,中介卖出275万,业主不愿意支付35万差价,还把中介告上法庭。
法院判定合同无效,理由是中介利用了信息差,同时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二审判决中介败诉。
这个事情业主是不是有诱导卖房的嫌疑,为了让中介更上心,主动提出了保底价,中介一看有利可图,当然竭尽全力了。
还有一种可能,中介已经知道房子的市场价,故意压低业主的心理预期,或者诱导业主签订保底价协议,那合同当然是无效的。
很多人说业主没有契约精神,有合同约束,中介确实也达到了240万底价的要求,就应该履行合同,不履行就是耍无赖。
也有人带着有色眼镜看中介,觉得抛开合同本身,中介没有一个良人,这件事肯定是业主被坑了,中介跟客户一起做局。
不管怎样,还是尊重法院的判决吧,业主和中介都是各怀心思,只不过中介太把合同当回事了,却忽视了法律风险。
你们觉得是业主无赖,还是中介理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