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七旬老人签协议搭伙养老,老太太摔伤住院,两个儿子一分钱不掏,还说协议写了老人互相照料。法院判了,掏。
四川攀枝花米易县,朱大爷和张嬢嬢2021年签了《老人组合协议》,村委会见证,三个儿子都签了字。约定医药费1000元以下朱大爷出,超出的三个儿子分担。去年7月张嬢嬢摔倒住院10天,自付3558元全是朱大爷垫的。小儿子爽快给了1186元,大儿子二儿子拒付,理由就是那句"协议写了互相照料"。
法院说得很明白,搭伙协议管民事约定,管不了法定赡养义务,老人结伴养老,子女该养还得养。大儿子二儿子各掏1886元,小儿子补700元。
我看完倒吸一口气,协议写得再细,也挡不住有人想甩手。你觉得老人搭伙养老,子女就能不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