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冬天,跑马地黄泥涌道街边,有人发现一个日立牌电视机纸箱。里面卷着个十六岁女孩的赤裸尸体,身上有伤。这个案子到现在都没说清楚是谁干的。
警察抓了一个叫欧阳炳强的雪糕厂员工,说他就是凶手。案子挺离奇的,因为整个审判靠的都是科学证据,没有目击者。那时候香港法院第一次用纤维、电线胶这些东西来定一个人的死罪。
不过争议也在这儿。装尸体的纸箱上没找到欧阳炳强的指纹,死亡时间也有点对不上。他老婆在外面到处喊冤,说他下班时间根本不够跑过去杀人。他儿子也是那时候出生的。
欧阳炳强在监狱里待了二十八年,一直说自己是冤枉的。他在牢里还自学会计,帮盲人打字,感觉不像个那么凶残的人。2002年放出来以后,他也很少露面。
前阵子张颂文演了个电影讲这个案子,拿了金爵奖影帝。电影也没说欧阳炳强到底杀没杀人,就是说时间久了,真相对错可能都混在一起了。我看了以后也觉得这事儿挺复杂的,到底怎么回事,估计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