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输完液求护士让他在留观室休息,护士好心同意了,结果男子想不开在留观室内自尽。妻子起诉医院索赔86万!妻子:人在你们医院死的,你们必须赔偿!医院:“医院是好意施惠,诊疗已经结束,跟我们没关系!”法院判决令人意想不到!
今年1月的一个深夜,温州某医院的急诊室里,49岁的贵州汉子老魏疼得直冒冷汗。
他输尿管结石的老毛病又犯了,咬着牙输完液,可疼痛一点没缓解,连路都走不动。
他求值班护士:“让我在留观室再歇一会儿吧,我疼的走不了路,等好点我再走……”
护士心软,把他领进空荡荡的留观室,转身就去忙别的病人了。
谁也没想到,这一个转身,竟给医院忍上了大麻烦。
清晨,换班护士进留观室,发现老魏没了气息,脖子上还套着电线,吓得立马报案。
警方查了监控:凌晨两点,老魏扯下仪器上的电线,套在自己脖子上……等清晨被人发现时,人已经没了气息。
警方排除了他杀,结论是自缢窒息。
老魏的妻子魏女士哭得撕心裂肺。她和老魏有两个孩子,老魏是家里的顶梁柱,在温州打工养家。她怎么也想不通,丈夫平时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想不开?她猜,肯定是疼得受不了了。
“他疼得走不动路才留下的,护士把他往留观室一放就不管了!当晚但凡有人去看一眼,他可能都不会死!”
魏女士觉得医院脱不了干系,即然同意让病人留在留观室休息,就应该进到看护照顾的责任,于是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索赔86万,要求医院承担40%的责任。
医院喊冤:“当时输液结束了,诊疗行为就完成了,留观室是免费让患者休息的,属于“好意施惠”,你又不是花钱住院,我们哪有义务24小时盯着?”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输液结束诊疗就完成了,医院免费提供休息场所是好意,不是诊疗行为,不需要看护。
而且老魏从进留观室到自缢有一个半小时,期间从来没找医护人员求助,疼得受不了不会喊医生吗?自杀是他自己的选择,跟医院管理没有必然联系。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魏女士的全部诉求。
魏女士不服,上诉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2日开了庭,到现在还没宣判。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只要病人进入医院,医院就是第一监护责任方!输液完成都要留观的,应该等病人离开后诊疗行为才结束!
也有网友说, 医院好意,现在反咬一口,仅仅住一夜,家人为什么不陪护?这完全是你的责任,与医院无关,不要动不动就讹人。
还有网友说,如果这也担责,那医院以后不敢留人了!以后你打完针,就赶你走了!那些说医院要赔偿的,别把自己的路堵死了!
这事儿看着让人心疼,但理儿得掰扯清楚。
医院这么多病人,不可能把每个留在医院的病人都盯得死死的。老魏是成年人,疼得受不了,第一反应应该是找医生加药、找护士帮忙,而不是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在一个半小时里,有无数次机会求助,却一次都没开口,这能怪谁?
更让人寒心的是,医院出于好心免费提供了休息的地方,结果人出了事,家属反过来要86万赔偿。这要是判了,以后哪个医院还敢好心收留病人?哪个护士还敢多管闲事?
善意不该被讹诈,好心不该背黑锅。
别拿“人死为大”当筹码,把悲剧变成漫天要价的理由。法院这一审判得没毛病,守住了法律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