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无期,真的要把牢底坐穿吗?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进去就出不来了。可现实往往出人意料:一个无期徒刑犯人,年纪大了、病重了、瘫在床上了,等待他的未必是铁窗余生的凄凉。
先说一个颠覆常识的事实。法律明文规定,无期徒刑执行期间,表现好的可以减刑,实际服刑不能少于十三年。这就意味着,一个四五十岁进去的人,完全可能在六十来岁重新走上街头。假释这条路同样敞开着,只是暴力重罪的门槛更高罢了。
再说说那些出不了狱的老病残。多数监狱专门设有老残监区,地面防滑、走廊扶手、护理床一应俱全,还安排改造积极的犯人搭把手,帮着端饭送水、翻身擦背。这些帮忙的犯人能挣到考核积分,减刑时能派上用场。如此安排,一举两得。
钱从哪儿来?这才是老百姓最揪心的地方。狱内基本医疗和伙食列入国家预算,说白了就是纳税人买单。好在还有一条出路——保外就医。只要医院开具诊断证明,监狱上报批准,人就可以交给家属接回家照料。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保外期间的费用原则上自己掏腰包,家里实在揭不开锅的,监狱才酌情补一点。
可人心这杆秤,称出来的滋味五味杂陈。受害者家属一辈子活在噩梦里,害人者却有吃有喝有人照顾,这口气谁咽得下?反过来看,把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扔在监舍里不管不问,传出去又是“不人道”的骂名。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进退两难。
法理归法理,人情归人情。法律惩罚罪行,可人的基本生存底线不能突破,这是文明社会的遮羞布,撕不得。养老院式的伺候谈不上,饿死病死的惨剧更不能发生,这中间的分寸,考验的正是整个社会的智慧。
与其纠结愤怒,不如把目光放远:完善被害人救助制度,让受苦的人得到抚慰,让规则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这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服刑犯 服刑新规 监狱监狱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