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精讲】担保合同中对债权人的保护条款其中有一个“物上代位性”,也是一个字面意思比较难理解的,其实就是为了防止抵押担保物毁损、灭失、被征收后,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受损。原则还是之前说的,债权人要求抵押担保物的本质是为了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而不是直接想要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即便标的物被动消亡了,债权人依然可以针对该标的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法精讲】担保合同中对债权人的保护条款其中有一个“物上代位性”,也是一个字面意思比较难理解的,其实就是为了防止抵押担保物毁损、灭失、被征收后,债权人的利益可能受损。原则还是之前说的,债权人要求抵押担保物的本质是为了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而不是直接想要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即便标的物被动消亡了,债权人依然可以针对该标的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