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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河南洛阳,一35岁男子手机没电了。大半夜,他就跑到酒馆,买了啤酒边

“细思极恐!”河南洛阳,一35岁男子手机没电了。大半夜,他就跑到酒馆,买了啤酒边喝边给手机充电。男子下楼买饮料时,17岁女店员,竟2次偷偷往他杯里加酒。一次是清酒,一次是96度伏特加。男子喝完后进了医院,被确诊酒精中毒。酒馆老板一口咬定,男子当晚骚扰女店员,女店员偷加高度酒,是想让男子快点喝醉离开。男子坚决不承认自己骚扰,愤怒报警,索赔30000,女店员只同意赔偿1000元,拒绝在行政处罚书签字。

35岁的张先生夜里出门办事,手机刚好没电,就近进了一家酒馆,他就想找个插座把电充上。

可也不能光蹭电不消费呀,他顺便点了几瓶啤酒慢慢喝,打发时间等手机充电。

他一边小酌,一边充电,他没打算喝多,手机充满立马走人。

喝了一会,他觉得嘴里发腻,想下楼买瓶饮料缓一缓,就起身离开了座位。

就在这短短几分钟里,店里一名17岁的女店员走到他的杯子旁边,先后2次往里面加东西。

女店员加的东西,一次倒了普通清酒,另一次直接倒了96度的伏特加。

这种酒平时根本不能直接喝,大多只用来做调酒的基酒,入口就有很强的刺激性。

张先生买完饮料回来,没发现杯子有异样,接着喝了几口。

没几分钟,他嘴唇就像被灼伤一样发疼,紧接着食道和胃里传来一阵刺痛,他根本受不了,直接冲到厕所狂呕。

紧接着,他浑身发软,意识昏沉,凌晨三四点,他被店员叫醒,说酒馆打烊了,他踉跄着往家走,路上还在反复呕吐。

回家之后,他昏睡了30多个小时,醒过来也浑身难受,全身有明显的灼烧感,连走路都没力气。

他去医院检查后,结果显示,他消化道和胃部全部发炎,血压异常升高,确诊酒精中毒和酒精性胃炎。

之后大半年,他一直断断续续就诊,陆续查出脏器、心脏方面的问题,从前经常踢球的人,现在身体状态一直没能恢复过来。

张先生报警,酒馆这边给出的说法是,张先生当晚骚扰女店员,女店员往酒里加高度酒,只是想让他快点喝醉离开,并没有恶意。

张先生矢口否认,坚称没这回事。

警方最终以故意伤害立案,张先生提出三3元赔偿,另一方只同意出1000元,差距太大根本谈不拢。

女店员和家属也不接受行政处罚,拒绝在文书上签字。

在我看来,不管双方之前有什么矛盾,往别人杯子里偷偷加超高浓度烈酒,都是不道德的。

96度的酒不是普通饮料,直接喝下去完全可能把人喝进医院,甚至出更严重的意外。

就算真的遇到顾客有骚扰行为,正确的做法是报警、请对方离开,而不是私下用这种危险方式处理。酒馆作为经营场所,管理也失职。

因为,酒馆的安全保障义务,不止是防止外人伤害客人,也包括防止店员出于任何理由,主动对客人做出可能伤害他身体的行为。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女店员主动往张先生杯里添高度危险烈酒,主观上明知该行为可能损伤对方身体,依旧实施了该行为,已经满足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

酒馆作为经营主体,对店内未成年人店员的危险行为,没尽到管理和劝阻义务,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内蒙古晨报2026-9-27

评论列表

书妖
书妖
2026-09-27 10:26
一边说入口就有很强的刺激性,一边说还喝了几口。这新闻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