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带 12000 元现金,到某小区地下室玩麻将,他先还了牌友 2000 块,又给妻子 2000 块上桌玩,他则在旁边看,岂料,警方突击检查,竟将男子身上剩下的 8000 块,也当赌资没收了!男子不服气,转头把执法部门告上法庭,非要讨个说法,结果法院的判决给他浇了一盆冷水。
很多人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可能都会觉得委屈,认为兜里的钱只要没摆在桌面上,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甚至以为只要自己在扣押物品清单上死活不签字,警方就拿这笔钱没办法。
王某当时也是这么盘算的,但他恰恰忽略了法律对涉案财物认定的真实标准。
2023 年 5 月 3 日深夜 11 点多,北京某小区背街的地下室里,暗门虚掩。
这里早就不是普通的邻里消遣,而是几拨人凑在一起玩 “推饼” 这类输赢极快的赌博活动。王某是老常客,去之前特意在银行取了整整 12000 元现金塞进兜里。
进了地下室,他先抽出来 2000 元还了牌友以前借的钱,随后自己坐下玩了十来分钟。手气平平之后,他起身把位置让给妻子,又当场掏出 2000 元现金递过去,自己站在一旁观战。
到了 5 月 4 日凌晨 1 点左右,屋里 9 个人正赌得兴起,民警破门而入当场查抄。现场桌面散落的赌资被全部封存,轮到王某时,民警依法对其随身物品进行清点,当场查出剩余的 8000 元现金,并告知依法全部收缴。
王某一下子急了,王某因参与赌博、妻子后续上桌参与赌博,二人双双被处以行政拘留 10 天、各罚款 500 元。
拘留期满出来后,王某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并退还这 8000 元。
到了法庭上,王某推翻了此前的很多说法。他辩称自己总共就上桌玩了 10 分钟,情节轻微,而且那 8000 元根本不是准备用来打牌的,是打算第二天带家人去医院看病的救命钱,不能算赌资。
此外,他紧紧抓住一个自以为关键的细节:当晚在收缴清单上,自己从头到尾坚决没有签字,因此收缴程序不合法。
然而执法机关当庭出示的证据链条,让王某的借口彻底散了架。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记得清清楚楚:王某被抓当晚亲口承认,自己去地下室之前特意取了 12000 元,目的就是来参赌。
既然进入赌博窝点前把钱取出来作为备用金,那么这笔钱在法律性质上就已经归入用于赌博的资金。
更关键的是,针对王某强调的拒签问题,《行政强制法》早有明确规定,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或扣押清单上签字的,执法人员只要在清单上注明拒签情况并由两名以上民警共同签名,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完全合法有效。
法官在审理中把事情看得十分通透。民警对行政处罚负有举证责任,而警方的笔录、现场证人证言高度一致,王某在被抓初期说得明明白白,取钱就是为了打牌备用。
到了打官司阶段,他突然改口称这笔钱是第二天看病用的,却拿不出任何就医预约、挂号凭证或病例记录来佐证。
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完全是事后为了逃避财物没收而编造的说辞。法院最终作出判决,依法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警方的没收决定。
这个案子在司法实践中极具警示意义。很多人对赌资的认知存在严重误区,以为只有押在桌子中间、已经输赢倒手的现金才算,装在自己口袋里的就碰不得。
在治安管理处罚的实际办案中,查处赌博场所时,当事人随身携带准备用于下注的款项、筹码,均属于赌资,依法一律收缴。
王某带了上万元现金踏入非法赌局的那一刻起,这笔钱就很难再用生活开销的名义撇清干系,任何事后改口都抵不过最初白纸黑字的笔录证据。晒图笔记大赛
参考来源:北京法治在线,2024-03-12,参赌随身携带备用现金被认定赌资,男子起诉公安被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