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追债6700万事件事件起因:这笔债务来源于未播出剧集《巴清传》(原名《赢天下》)。2017年,东阳嗨乐影视(编剧宁财神间接持股)与范冰冰持股的无锡爱美神影视签订投资协议,嗨乐出资6000万参与项目,约定保底收益,无论剧集盈亏都要返还本金+收益。
2018年范冰冰税务风波爆发,《巴清传》无法播出。爱美神先后归还两笔各1000万之后停止付款,嗨乐影视提起诉讼。2021年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爱美神公司需要返还本金4000万+保底收益2700万,合计6700万元,另付逾期违约金。判决生效后,爱美神公司没有能力还钱,后续进入破产清算。破产审计显示:公司申报债权合计约2.22亿,但公司可供清偿财产仅22.03元,完全没有资产可以还债。
2026‑09‑24,嗨乐影视发布公开信《范小姐,请还钱!》,公开喊话范冰冰、范丞丞,晒出审计流水,提出:爱美神在2018‑2020年间,曾向范冰冰工作室转超2亿元、向范丞丞工作室转近千万,质疑公司存在转移资产行为,要求个人承担债务。
双方回应
1. 嗨乐影视:认为公司股东转移资产,应当追究范冰冰、范丞丞个人连带责任,希望通过舆论推动司法执行。
2. 范冰冰方律师声明(9‑25):区分公司债务与个人债务,企业责任不等于个人责任;如果要追究个人连带责任,必须走司法诉讼程序,不应该靠舆论裹挟司法,拒绝公开网络讨债。补充背景:范冰冰2019年卸任爱美神法人,2020年退出股东身份。目前生效判决的被告主体是爱美神公司,并不是范冰冰个人,是否要由个人承担还款,还需要法院另行审理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