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官方通报那英演唱会即兴演唱,一句话让所有人沉默了!
成都文旅局的通报只有两行字。
针对那英演唱会缅怀刘欢即兴演唱《弯弯的月亮》,经核实,属于观众互动环节的片段化演唱,未完整演唱该首歌曲,不属于变更节目重新报批的情形。
我盯着“片段化”这三个字看了很久。
9月25日,刘欢在上海病逝,63岁。第二天晚上,那英在成都开演唱会。台上她唱起《弯弯的月亮》,唱到一半哽咽了。
现场视频我看了三遍。她没哭出声,就是嗓子突然紧了一下,手握着话筒往下压了压。台下有人喊“刘欢老师”,她点了点头。
这首歌是刘欢1989年写的。那年那英22岁,刚来北京,在谷建芬老师家里练声。刘欢比她大六岁,已经是圈里公认的才子。两个人后来合唱过《过把瘾》,那英在采访里说过,刘欢是“我特别敬重的人”。
敬重到什么程度?那英很少在演唱会上唱别人的歌。她自己说,唱别人的歌心里没底。但那天晚上她唱了,没跟任何人报备,唱了半首就停了。
文旅局的通报很克制。说白了就一件事:没唱完,不算改节目,不用重新审批。
但我在意的不是这个。
我在意的是,一个人想在台上为刚走的老朋友唱半首歌,居然需要一份官方通报来“证明”这事没问题。
评论区有人留言:“各退一步,海阔天空。”我反复读了三遍,没看懂退哪一步。
那英退了吗?她没唱完。主办方退了吗?他们配合了调查。文旅局退了吗?他们说“不属于变更情形”。三方都很体面,都合规,都留了余地。
可那半首《弯弯的月亮》里,有一句词是这样的:“我的心充满惆怅,不为那弯弯的月亮。”
刘欢写这首歌的时候35岁,正当壮年。那英唱这首歌的时候59岁,送别一个认识了三十多年的故人。
她没唱完的那半首,恰恰是整首歌里最疼的部分。
我后来查了一下,演唱会报批的曲目单里没有《弯弯的月亮》。按规定,临时加歌要提前报备。但那英是即兴的,她站在台上,说了一段话,然后开口唱。唱到一半停了,说了句“对不起”。
我理解文旅局的工作逻辑。规则就是规则,有漏洞就得堵上。通报本身没问题,甚至可以说回应得很及时。
但我还是想说一句:有些歌,唱半首就够了。有些缅怀,不需要完整。
大家遇到过这种事吗?在某个场合,想说一句话、唱一首歌,却因为各种规矩和顾虑,最后只说了半句、唱了半段。你们那边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怎么处理?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