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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找死路!”四川,74岁大爷骑着无牌摩托车出游,路上与一辆电动车撞一块,车主受

“自找死路!”四川,74岁大爷骑着无牌摩托车出游,路上与一辆电动车撞一块,车主受了伤,协商未果,大爷直接弃车,走人。自作聪明绕乡村小路偷偷逃回老家,以为躲过一劫。谁料,交警在他车上找到一关键证据,这下大爷无处可逃,付出惨痛代价。

74岁的张大爷,闲来无事想出去溜达溜达。9月26号这天,他约上仨老伙计,四个人一共4辆摩托车,打算结伴去高峰山游玩。

可咱得说句实在话,张大爷这车,本身就不咋合规,车子没上牌照,他本人也压根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上路。

几个人一路骑行,走着走着,在盐亭县嫘祖镇的一处路段,意外发生了。

上午11点半左右,张大爷骑着车跟在后边,没留神,直接追尾撞上了前边一位杨师傅骑的电瓶车。

这一撞,两车都刮坏了,杨师傅也受了点轻伤。

出了事,俩人就在现场掰扯,商量怎么解决,可谈来谈去没达成一致。

按说撞了人,咱就得留下来好好处理,该赔赔该协商协商,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可这张大爷倒好,脑子一转,直接把摩托车扔在事故现场,扭头就溜了。

他先是步行跑到附近的金鸡场镇,跟赶来的同行朋友汇合,还在茶馆坐那喝了20多分钟茶歇了歇。

几个人合计了一下,不敢走大路,怕被交警逮住,专门绕着乡村小路,兜兜转转一路跑回了老家南部县双佛镇。

这边事故现场,交警接到报警立马就过来勘查。

调取沿路监控录像,一路追踪线索,看到这伙人在一户农家问路,口音一听就不是本地的,带着南部县那边的腔调。

又在被丢下的摩托车上翻出来一张购物小票,顺着这个线索,很快就锁定了肇事的就是张大爷。

可麻烦来了,民警打张大爷登记的电话,号码根本就打不通。

民警只好辗转联系上他家里人,让家属转告张大爷赶紧过来配合处理,结果家属态度挺拧巴,不肯提供张大爷的联系方式,电话还直接拒接。

一直到当天晚上7点多,家里人才主动给交警打过来电话,张口就说张大爷有心脏病,希望能够从轻处理。

从法律角度来说,张大爷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了躲开赔偿、躲开处理,直接离开现场,就算人伤不重,也属于肇事逃逸,不是只有撞死人重伤才算逃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张大爷既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车子也没有牌照,追尾电瓶车造成对方轻微伤,双方谈不拢,直接丢下车子绕小路跑回家,他同时犯了两个违法行为: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9月28号,在家人陪着之下,张大爷才磨磨蹭蹭来到盐亭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最终交警对张大爷做出处罚: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再罚款1000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5天。

另外要注意:行政处罚只是交警管的罚款拘留,民事赔偿不能免。

杨师傅的医药费、车辆维修费,张大爷依旧要赔钱。

而且因为属于肇事逃逸,保险一般不予理赔,所有损失他得自己掏腰包。

很多人以为小剐小蹭跑了没事,实际上只要逃离现场,就会被认定逃逸,要承担对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