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冈一个46岁的建设公司高管,西装革履那种,凌晨五点,路上还没什么人。一个26岁的姑娘好好走着路,突然被他从背后抱住,刀亮出来,说了一句让人后脊梁发凉的话——敢看我脸就捅死你。
然后被拖进旁边的停车场,整个过程持续了40分钟。他甚至用刀割断了她外套领口露出来的文胸带。
凌晨五点多,人少,助手,僻静,背后突袭。这不是临时起意喝了酒发疯,这是有意识地在找一个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找一个没什么反抗能力的目标。怕被认出来,才不让人看脸,因为从一开始就打算留着这张体面人的脸继续过正常日子。
姑娘报警之后,警方调监控,3月份把他抓了。结果不光查到性侵,还在他家里搜出兴奋剂,又多加了一条罪。
然后重点来了。
这个人被抓之后说什么呢?说内衣从受害者那儿拿的,不记得了。说性侵,应该是做了。为什么不直接否认?因为证据在那赖不掉。所以他的策略是往"药"上推——说自己当时吸了毒,神志不清,判断力没了,不算故意犯罪。
说真的,一个连作案时间、地点、逃跑路线都想得清清楚楚的人,事后说自己神志不清,你信吗?
法院也不信。
福冈地方法院9月16日一审直接指出:从案发前后的行为来看,威胁不让看脸、拖进停车场、完事之后跑步逃离,整个流程条理清晰,不属于因药物影响完全丧失判断和自控能力的状况。药物是背景,不是借口。最终判了6年。
检方当时求的是8年。法院没给那么多。
有人可能觉得6年少了,但对照日本近年类似案子,比如名古屋那个冒充快递员持刀进女性家里的,一审也是6年;冈山那个多年连续下药性侵多人、导致被害人意识不清的,才判到二十多年。这样一比,单次作案、随机找目标、持刀艳吓、四十分钟,48岁的"体面人",6年不算重但也不是轻飘飘放过。
真正让人不舒服的,不是这个案件本身,而是他那个"体面身份"。
46岁,建设公司高管,住在跟受害人家差不多的区域。白天开会、签字、管项目,晚上回家当邻居。所有人觉得他是有头有脸的人,干不出这种事。可他偏偏就是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