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风长吟》,一首很多人没听过的歌。
1996年,高晓松做《青春无悔》专辑,自己写词写曲,把这首歌交给刘欢。
高晓松的词,漂亮、聪明、轻巧。把唐诗、宋词、武侠、90年代漂泊感,拼成一盘。
不是底层血泪,不是真侠客,而是九十年代文青的江湖梦,高晓松一口气铺出来,半文半白、亦古亦野,书袋掉得很帅!
这歌要是老狼唱,是白衣书生;
给唐朝乐队唱,那是千军万马踏沙而来。
幸亏是交给刘欢唱,唱出来的是士大夫式的旷达:
喝完酒提剑出门,再也不回头。
最高音部分,刘欢摒弃了"避重就轻巧妙回环"的演唱技巧,完全硬碰硬地高亢上去,音质和情感都让人动容。
2012 年"此间的少年"高晓松作品音乐会上,刘欢老师唱到高潮处解开束发、甩起长发,全场瞬间沸腾。那场演出里最出圈的,就是这首《好风长吟》!
若你今天才刷到它,不妨开大音量听,“江流千山东,小舟从此终”,
——他再也不回头了,刘欢千古[蜡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