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被人套路了?福建泉州,男子贷款拍下了套一百九十万别墅。在法拍之前,男子专门去看了

被人套路了?福建泉州,男子贷款拍下了套一百九十万别墅。在法拍之前,男子专门去看了一套房子,里面家具齐全,拎包入住。谁知男子前脚刚刚付完钱,后脚房子就被人给破坏了,门窗也被铁皮封死,家具家电全部搬走,连7个房门都被拆卸掉了。原本的豪华大别墅变成了一个空架子。男子欲哭无泪,向多个部门进行求助,可4个月过去了,竟然没有一点进展,男子每个月还要承担五六千元的利息?

法拍房被原房主恶意破坏的事,法院系统里案例一大把。汕头林某某在房子被拍卖后,深夜拆监控、用胶水堵锁孔、砸门毁锁,最后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揭西沈某把屋内房门、柜门、墙纸、瓷砖全砸了,被法院罚款五万。广州小亮把门窗、吊顶、马桶都拆了砸了,执行法官拿出预拘留决定书,他才老实复原。

这些案子的共同点是:破坏者都是原房主,处理路径都是法院主导的司法惩戒或刑事追责。

泉州这位买家的处境,比上述案例更棘手的地方在于:房子已经过户了,但破坏发生在交付之前还是之后,决定了他该找谁。

如果破坏发生在法院裁定拍卖成交、出具成交裁定书之后,但房屋尚未正式交付给买家,那原房主的行为就属于“毁损已被查封的财产”。揭西沈某的案子就是这么定的——房子已经拍卖成交了,但还在交付过程中,沈某作为被执行人妻子,恶意毁损被查封房屋,法院直接处以罚款五万。法官说得很清楚,添附在房屋上的固定装修已经成了房屋的一部分,原房主在交付时转移、变卖、毁损这些装修,法院可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破坏发生在交付之后,那性质就变了。房子已经是买家的合法财产,原房主砸门拆窗就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汕头林某某就是这种情况,买家都入住了,他还反复上门搞破坏,最后被判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无论哪种情况,第一责任人都明确指向原房主。

可泉州这位买家等了四个月,多个部门都没有进展。问题出在哪个环节,需要看拍卖公告里是怎么写的。绝大多数法拍房的公告里都有一条标准表述:“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买家看样时房子是“拎包入住”的状态,拍卖公告配的也是这套照片。可交付时房子成了空架子,这个“现状”跟“看样现状”之间的差距,谁来兜底。

佛山禅城法院处理过一个几乎一样的案子。王某雄的房子拍卖成交后,承诺五日内清空,结果交付时吊顶、橱柜、房门全拆了,看样现状跟交付现状差异巨大。法院的做法是“撤销拍卖”,逼着王某雄主动找买家谈,最后买家谅解,王某雄把房子清空交付了。这个路径的逻辑是:既然你说按现状拍卖,那交付的现状跟看样的现状不一致,拍卖的前提就动摇了,可以撤。

但泉州这位买家已经付完钱、背了贷款,撤拍对他未必是最优解。他要的是房子恢复原样,或者原房主赔偿损失,而不是退钱走人。走民事侵权赔偿这条路,需要买家自己去起诉原房主。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过一个案子,买家朱某拍下法拍房后被原房主彭某拆了房门、砸了洗手台,民事判决已经判了彭某赔钱,但公安机关一开始以“民事纠纷”为由终止调查。法院最后判公安机关必须重新处理,理由是:民事赔偿不影响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三类责任并行不悖。

买家现在最该做的,是固定证据。 收房时发现被破坏,第一时间拍照、录像、报警,把所有损坏的细节记录下来。如果拍卖公告或看样时法院提供的视频照片能证明房屋交付时的状态,这些材料就是对比的依据。然后拿着证据去找执行法院,要求法院对原房主采取司法惩戒措施——罚款、拘留,或者移送公安追究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拍房的“现状拍卖”条款,保护的是法院和平台,不是原房主。原房主不能一边享受“现状拍卖”的免责,一边亲手把“现状”砸烂。法院的查封效力从房子主体延伸到装修,这是有明确判例支撑的。买家每个月五六千的利息在烧,但烧的不该是他一个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