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退房时酒店不查房了今日头条热搜枉法裁判从来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而是团伙作案。一个案件要做出与证据指向事实完全相悖的裁判,往往需要:一审法官在事实认定上"睁眼说瞎话";二审法官对上诉理由不予审查、维持原判;再审法官对足以推翻原判的新证据不予采信;检察监督环节不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以"无不当"草率结论;期间可能还有程序上的各种"合法"操作,为错误的结论提前铺路。注意:这是一个枉法裁判团伙作案的犯罪制造链,而不是一个人。制造链上的每一环,都是一份利益、一份风险。那么请推演一下:如果这个链条上的涉案单位和工作人员真的帮你纠正枉法裁判,会发生什么?第一步,法院承认原判错误,意味着作出原判的所有法官及同伙(几十个人)触犯《刑法》;第二步,错案要追责,办案法官、审核人员、签发人员都要被追究;第三步,一旦挖下去,可能牵出更多的人、更多的案;第四步,最终结果是把自己送进监狱,身败名裂。现在请问:如果是你,你会干吗?帮别人纠错,把自己送进监狱?或者把同事送进监狱。逻辑上都讲不通。反过来说,还有一条更干净的判断标准:如果一个案件真的可以通过涉案单位自查自纠来纠正,那么它从头到尾就不是枉法裁判。真的就像某些网络大V律师所说:是个“瑕疵”。如果真是“瑕疵”,你也犯不着告,改不改无所谓,因为不影响真实权利和权益!这就解释一个令无数当事人困惑的现象:为什么我拿着确凿的违纪违法铁证,一级一级往上走,始终没有用?因为在同一个系统内部循环,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努力尽职",共同维护的是这个犯罪团伙不被处理,而不是你的个体权益和全体人民公平正义。六、现实的例证:为什么曝光后才会"不得不出手"有人会说:不是有成功的例子吗?确实有。而且这些例子恰恰印证本文的结论。山东临沂法院的农妇案、邯郸的郭红波案——这些案件的共同特征是什么?是网络曝光。是事情被推到全网关注的聚光灯下,是舆论的压力大到无法回避,是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都在看着——有关部门才不得不介入处理。请注意这个"不得不"三个字。它说明两件事:6.1这些案件都不是靠"涉案单位自觉纠错"解决的。 如果自查自纠真的有效,这些案件早在系统内部就被解决,不会走到需要全民围观的地步。6.2外部压力是推动纠错的关键变量。 而这个压力从哪来?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来——是当事人自己坚持把事情真相说出来、传出去、送到每一个可能看见的地方去,才有那束照进来的光。换句话说:所谓"包青天"并不是不存在,但它从来不是等来的,而是当事人用尽一切努力"逼"出来的。
#为什么现在退房时酒店不查房了##今日头条热搜[超话]#枉法裁判从来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而是团伙作案。一个案件要做出与证据指向事实完全相悖的裁判,往往需要:一审法官在事实认定上"睁眼说瞎话";二审法官对上诉理由不予审查、维持原判;再审法官对足以推翻原判的新证据不予采信;检察监督环节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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