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别一个人出门!”马来西亚,一25岁女子去看海,一晚上1000元,住进很多人推荐的度假村,她睡到凌晨三点,突然惊醒,发现床边站了个人,那人说别出声,说完就脱她衣服,女子拼命反抗,还给男子说英语,发现男子听不懂,女子急了,比划着要他去洗澡,男子真去了,女子逃走,不料又被男抓回来,打斗中手机摔坏,女子拼命逃出后躲在灌木丛中,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才被人找到,警方一查,竟然是度假村的保安!度假村的态度,令女子更加心寒。
25岁的黄女士十分勇敢,她一个人跑去马来西亚仙本那看海。
她挑了一家在社媒上有多人推荐的度假村,一晚上花了她1000元左右。
她心里想着,既然价格这么贵,肯定服务会极好,安全有保障,她高高兴兴就办了入住手续。
她入住那天,是9月17号,她有个习惯,就是在睡觉时灯要全开。
可没想到,19号凌晨三点左右,她睡的正沉,突然惊醒,她睁眼一看,发现房间灯全灭了。
她吓一大跳,一个人就站在她床边,眼睛正盯着她看,嘴里还说着“别出声!”
那人看她醒来,怕她逃走,立马抓住她手要脱她衣服,黄女士急了,拼命的反抗,拿英语跟对方讲话,发现对方压根就听不懂。
她赶忙就比划手势,让男子去洗澡,没想到那人真进了浴室,她赶紧往外就跑。
结果被男子发现了,对方扯住她头发把她拽倒在地,她挣脱之后,拼命跑了出去。
她瑟瑟发抖,躲进了一片灌木丛里,她一摸手机,发现手机在扭打时就摔坏了。
黄女士傻眼,她没办法联系外面,只好躲在里面,一直熬到了早上8点。
这时,天亮了,她才被度假村的人找到了,黄女士报警,警方很快就赶到了现场。
经过调查,闯进房间的是度假村的保安,那男子18岁,警方立刻将他带走了。
警方发现,男子是没有合法证件的滞留者,下周就要以非法入室和非礼的指控被送上法庭审判。
黄女士也指认过,确认就是那个男子无误,可度假村的态度是,他们愿意赔偿,愿意给钱,但不承认自己有责任。
对度假村的说法,黄女士接受不了,认为度假村就该担责。
现在黄女士腿上背上,全是伤痕,有扭打时留下的,也有躲在草丛里被虫咬的。
她晚上不敢睡觉,一闭眼就觉得房间里有人,别人碰她也受不了,心理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之后需要看心理医生才行。
有人说了,出门在外,安全永远是第一位,女士独自旅行,更要多留个心眼。
黄女士在事发后能迅速报警维权,已经是很勇敢的,也提醒所有游客:酒店安保漏洞再小也马虎不得,社交平台上的推荐帖未必都靠谱。
最让人没法理解的地方,不是那个保安有多坏,坏人哪里都有,而是度假村的态度。
保安是你们雇的,房间是你们管的,人是在你们地盘上出的事情,结果一句“不承认过错责任”,就想赔钱了事。
赔偿金和认错是两码事,给钱是在算账,认错是在认事实。
一个连自己雇的人,自己守的门都不愿意负责的地方,拿什么让住客放心?
自己员工要侵害客人,你说没责任就算完了?这话也能说出来,也是醉了。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这类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经营者没尽到义务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男子是度假村的保安,房间是度假村管理着的,保安怎么进到黄女士房间里的,到现在都说不清楚。
这本身就是度假村安全保障上的漏洞,度假村愿意赔钱,但不承认自己有责任,这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黄女士也表示,希望能依法判决,度假村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