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湖南衡阳,一名孕妇骑电动车和小轿车司机在路上发生口角,双方后续出现别车和踹车的冲突,警方在10月3日发布了事件处理通报。
很多人刚看到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会觉得,孕妇作为弱势一方,整件事的过错都在轿车司机身上。可通报公布的细节,和大家预想的样子有不小差别。孕妇崔某持有C1D驾照,行驶途中因为矛盾多次压低车速,刻意去别后方的小车。轿车上的刘某某被持续别车刺激,情绪失去控制,下车用脚踹了崔某的电动车。
这件事里没有出现人员受伤,车辆也没有产生明显损坏,两人私下协商,刘某某转给对方800元。之后崔某选择报警,警方展开完整核查。最终的处罚结果分开判定,崔某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还在城市快速路不按车道行驶,合并罚款200元,驾驶证记4分。刘某某踹车行为情节轻微,派出所只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道路上的斗气行为,不管开车还是骑行,都潜藏巨大风险。很多争执最开始,只是一句言语摩擦,不断升级之后,就会演变成危险操作。别车动作本身,很容易引发追尾,翻车这类严重事故。我们总以为可以控制住车速和情绪,可意外往往就在一瞬间发生。
不少网友讨论,双方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执法评判要依靠现场证据,不能单凭身份去判定对错。上路行驶,每个人都该遵守交通法规,克制自身情绪。一次冲动的斗气,消耗的是大量时间精力,更可能毁掉原本平静的生活。遇到矛盾,退让一步,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法律 衡阳两车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