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改,全国就得改!”2008年,江西一名男子去换领身份证,派出所却让他改名字,男子死活不同意,还把派出所告上了法院。派出所也有苦说不出,他不改名字,全国的姓名系统都得跟着改!
信源:男子名赵C因换身份证遭拒提起诉讼 江南都市报
2006年8月,江西鹰潭月湖区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前,赵c把自己的资料递了过去,申请办理二代身份证。
工作人员一条一条核对户籍信息,看到他姓名栏里的英文字母时直接停了手。
更新后的户籍系统里没有录入这类字符,根本没法完成正常录入。
办理业务的民警当场告知他必须更换姓名,否则不可能完成证件申领。
赵c直接拒绝了这项要求,他从出生登记户籍开始就一直使用赵c这个名字。
1986年7月18日,赵c在月湖区出生。
父亲赵志荣本身是一名律师,不想给新生儿取一个随处可见的普通汉字姓名,打算起一个辨识度高含义特殊的称呼。
他自己读书的时候就意识到英语基础薄弱,一直希望下一代能熟练掌握多种语言。
字母C是单词China的首字母,同时以C开头的英文词汇数量庞大。
赵志荣把两层期许全部放进了名字里,希望孩子拥有更高的文化水平,也能带动整个家族的人丁延续。
当时的户籍登记窗口受理了这份特殊的申报,赵c这个名字顺利录入了户籍档案。
赵c的整个成长阶段都在使用这个名字,校园报名各类考试填写表格都可以正常提交。
身边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的人大多会流露诧异的神情,时间久了赵c慢慢习惯了外界的目光。
甚至觉得这个简短的名字自带记忆点,反而比普通汉字姓名更容易让人留下印象。
二代身份证更换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之后,户籍系统更新了技术标准,外文符号不再支持登记存档。
派出所工作人员反复跟他解释系统的限制,如果要保留字母C,需要单独调整整套公安户籍网络。
大范围改动全国通用的系统程序,现实里完全不具备可行性。
赵c没有接受现场给出的改名建议,2006年11月向上级鹰潭市公安局正式提交了自己的诉求。
市局核查相关规范之后,维持了基层派出所给出的处理意见。
当时公开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写明公民姓名登记禁止使用外国文字。
赵志荣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提出这份文件只是初稿,根本不具备正式的法律效力。
现行的民法通则写明公民享有姓名权,可以自主决定使用并且按照规定变更个人姓名,任何主体不能干涉盗用假冒。
赵c当时正在贵州读大学,距离毕业步入职场的时间已经很近。
如果拿不到二代身份证,后续会直接限制学籍办理求职报名出行住宿等各类事项,正常的生活节奏会被彻底打乱。
父子二人反复权衡之后,决定借助司法途径来判定这场姓名争议。
2008年1月,赵c和赵志荣针对月湖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
当年6月6日,鹰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直接支持了赵c一方的全部诉求。
月湖公安分局不认可判决结果,随即启动了上诉程序。
二审开庭审理阶段,双方的辩论持续了超过3个小时。
赵c和赵志荣坚持字母C属于合规的数字符号范畴,完全能够放在姓名之中。
公安分局应诉人员提出英文字母不属于国内户籍登记允许使用的字符类型。
姓名无法录入系统带来的办证障碍,根源来自家庭当初取名的选择。
法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相关条款展开细致核对,仔细区分法律条文与尚未落地的条例初稿之间的效力差别。
2009年2月26日,二审法院完成调解并且出具最终裁定文件,撤销了一审判决内容。
裁定要求赵c改用规范汉字完成姓名变更,月湖公安分局承诺免费为他办理全部改名手续,不会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这件案子进入公众视野之后,大量读者开始讨论姓名权的边界问题。
很多普通人看到这个案例第一反应是取名自由完全不受约束,但是国内的户籍登记存在明确的字符范围。
国内户籍登记体系从建立之初就依托汉字构建,字母符号从来不在预设的字符库之内。
父母为孩子取名拥有足够的自主空间,这份自由同样需要和公共系统的运行规则相互适配。
早年户籍登记系统的技术能力有限,部分特殊姓名可以顺利存档,等到系统全面升级之后,原有信息就会产生新的适配冲突。
不少家庭偏爱新颖独特的名字,选用生僻字外文符号或者特殊标点,等到办理证件报考考试或者办理银行业务的时候,接连遇到系统识别失败的麻烦。
在我看来,姓名承载着长辈寄托的全部期许,但是也需要匹配公共服务系统的运行标准。
很多人讨论这件事的时候,都在争论取名自由到底能延伸到什么边界。
却忽略了所有公共服务系统的设计初衷,是为了适配绝大多数普通人的日常使用。
追求个性的选择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不能让整个公共体系为了个别人的特殊需求,付出难以承受的改动成本。
真正的取名自由,从来都不是无限制的随心所欲,而是在规则框架之内,找到既符合家庭期许,又不会给后续生活添堵的最优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