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男子游泳的时候认识一个美女,把她约来发生了关系。但男子也不是小气的人,哐哐给美女砸钱,几年竟花了135万。妻子发现男子把家里的钱都给了别人,气得不行,直接把他们两人都给告了。但这个婚外的女子竟然拿出了一个协议,说男子给自己的钱都是工资,是自己的劳动所得!
(智慧生活报,10月6日)
关某在温州做生意,这些年生意做的还挺大,赚了挺多钱。
他有一个结婚40年的妻子,俩人一开始的时候日子过得还行,风雨同舟了很多年。
但是有些夫妻就是能同甘苦,不能共富贵,日子逐渐好起来了,关某和妻子的关系也越来越差了。
他嫌妻子岁数大了,长得也不好看了,满足不了自己,于是就想在外面找一个。
关某平时喜欢游泳,尤其是喜欢冬泳,他经常参加一些健身活动。就是在冬泳活动上,他认识了周某。
周某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身材前凸后翘,尤其是穿上泳衣的时候,更能凸显出好身材。
每次周某出现的时候,就让关某魂牵梦萦。试问一个男人,谁能对年轻漂亮的女子不动心呢?
就这样一来二去,关某实在是憋不住了,找一天把周某约了出来,说是要见面。
但周某对于关某的目的也是心知肚明,也乐意出来见面。
都是成年人了,约出来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两个人就做了越轨的事。
但是关某也是一个爽快的人,既然发生了关系,他说自己也不是什么小气的人,能给周某买的也绝对不含糊。
于是关某就开始给周某转账,一开始是几百几千,后来越转越多。什520、5200、1314、13140这种数字。
数额真的是越来越大,懂的人都知道这些数字什么意思。
这俩人在一起4年多时间里,他一共转了330多笔,竟然一共135万多元。
这个周某也不简单,看关某这么爽快,于是加倍的对他好,各种满足他,让他对自己更加离不开了。
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关某是有老婆的人,两个人还没有离婚,久而久之关某的妻子就知道了这俩人的关系。
看到两人的暧昧信息后,妻子立马翻了丈夫的流水,看到了那330多笔记录和那些数字,血压直接上来了。
她觉得丈夫在婚姻中,把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转给了一个跟他有不正当关系的女人。而且竟然瞒了自己这么久!
妻子觉得自己的生活坍塌了,那个婚外的女人周某必须把钱全部还回来,而且还要付出代价。
于是妻子把丈夫关某和周某都告了。
更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这俩人竟然统统否定这种令人不齿的关系。
还说这些钱不是赠予的,是关某雇佣周某提供急救陪护服务的劳务报酬,以及周某帮关某代购代付的费用。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成年男女提供什么急救陪护的服务呢?关某是个大老板,怎么可能做代购代付的生意呢?
法庭上,周某还拿出了一份协议。协议的名字很长,叫《急救陪护服务协议(含垫付+隐私保护+无凭证适配版)》。
协议里写的有模有样的,说周某是急救讲师,具备心肺复苏、日常急救能力。
关某因为认识周某之前做过心脏支架,所以需要人陪护。所以这些年关某给周某转的费用都是周某的劳务报酬,是合理合法的。
而且关某都是自愿支付,无还款约定,周某也无需返还。双方根本没有不正当关系。
妻子看到这个协议之后,真是无大语了。
她立马跳起来反驳,说这个协议是她把这俩人告了之后签的,分明就是这俩人串通好的,想逃避法律责任。
他们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吗?真当别人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审理认为,妻子说的一点也没错!
首先,关某在婚姻期间,多次向周某大额转账,其中还有部分很暧昧的金额。
这个赠与根本不是因夫妻日常生活需要,事后也没有取得妻子的认可。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侵害了妻子对共有财产的所有权。
因此,认定关某赠与周某的钱应当返还。
至于周某拿出来的那份《急救陪护服务协议》,这份协议是事后补签的,跟实际情况对不上。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返还109万余元。135万减去一些代付费用,剩下的都还给关某妻子。
这个案子其实最可笑的就是这个协议,这明显就是关某和周某的计谋,真的让人大跌眼镜。
丈夫竟然心里向着外面的女子,还签了协议给她,是真爱还是真傻?
对这个案子你怎么看?欢迎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