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种人就没法了吗?”江西南昌,一男子开网约车,半夜2点接到一女乘客,不料,车开到酒店停车场入口,被杆子拦着,车进不去,保安已经休息,没人抬杆,停车位也都满了,司机要女子下车自己走回酒店,这里离酒店也就几十米路程,女子就不下车,非要司机开车进去,司机不敢碰她,只好报警,警方赶来劝她,劝了一小时她不下车,这时保安赶来,把杆子抬起来,车可以进了,这时,女子又不坐车了,要民警护送她进去,她进了酒店,又和酒店大闹……
陈师傅开网约车,平生第一次见了一位奇葩的女乘客。
原来,凌晨2点左右,司机陈师傅还没休息,他在十字街的一个酒吧门口,接到了一位女乘客。
这女的上车,有些酒味,看样子是微醺,但人还是清醒的。
陈师傅没有多说,等女子坐好,关好了车门,他一踩油门,车辆很快就开到了女子的住处。
这里是一家酒店,陈师傅把车往停车场开去,可没想到,被停车场的闸杆拦住了。
这时已经是半夜凌晨,保安休息,停车场的杆子需要有人手动抬起。
可保安不在,杆子自然是抬不起来,陈师傅一看,这里离酒店大门也就几十米远。
而且里面的车位也满了,就算抬了杆子,车也停不进去,这时候女乘客要是下车,走几步就能到酒店大堂。
陈师傅就跟她说,要不你走进去吧,这车实在进不去了。
可没想到,女乘客死活不下车,非让陈师傅把车开进停车场里。
陈师傅急了,但也不能动手拉她,劝了半天也没有用,半夜三更的,陈师傅只好报警了。
警方赶来,发现确实进不去停车场里,民警就耐心劝她,也没强行让她下车。
旁边有个开店的老板好心提醒,说你给酒店前台打个电话,让他们协调开一下闸。
这女的不但不听,还转头把人家骂了一顿。
后来她自己打电话,还打错了,打到别的酒店去了,对着人家前台发了一通火。
双方就这么僵着,整整耗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民警联系上保安,保安赶过来手动把杆子抬起来。
杆子抬了,陈师傅正准备往里开去,女乘客又改主意了,说不用开进去了,自己下了车,让民警送她进了酒店。
可到了酒店,女子继续大闹,警方没有惯着,这回直接将女子带回派出所。
陈师傅疲惫不堪,他一天下来,已经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这一单折腾到凌晨四点才结束,回到家天都快亮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其他故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放到这件事里看,陈师傅并不是故意不把车开进去,女乘客明明离酒店只有几十米,却硬要在网约车上和司机僵持。
司机全程不敢碰她,警方来了,劝一个小时她也不下车,司机平白被耽误了大量运营时间。
她不仅打乱了司机正常的接单节奏,还占用了公共警力资源。
后续警方送她到了酒店,女乘客继续闹事,已经属于故意扰乱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的行为。
从实际情况来说,网约车司机和平台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乘客的义务就是在合理目的地主动下车。
女乘客无正当理由拒不下车的行为,超出了普通民事纠纷的边界,完全符合法条里“情节较重”的认定情形。
警方将女子带走,后续会依法对她采取相应的治安处罚。
林子大了,啥人都有,这样的奇葩大概率是平时骄纵跋扈惯了。
她以为所有人都得顺着她的心意,她想下车就下车,她不想下车就不下车。
警方送她进了酒店,她又再次大闹,没人有义务惯着她,等待她的是严厉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