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幕谁看了都觉得恶心。
福建泉州友谊超市浮桥店,前段时间出了件事,有顾客买完猪肉,回头看见那个员工戴着手套在那抠脚。抠完也没换手套没洗手,又直接给顾客切猪肉。我觉得那肉谁看了都吃不下,太膈应了。
超市那边什么情况呢。店长跟荔枝新闻说,已经跟这个员工沟通过,对方觉得自己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主动离职了。门店下一步会做内部整改,确保不再出现这类情况。
事情发生在泉州友谊超市浮桥店的猪肉摊前,正是客流高峰期。员工把脚架在肉摊边缘,戴着手套反复抠脚。抠完之后,手套没摘,手没洗,直接用同一副手套上手,给排队等着买肉的顾客挑猪肉。
那副手套之前碰过什么,全都跟着接触到了生肉上。说真的,看到这个事我第一反应不是恶心,是想不通。戴手套的意义到底在哪。
手套是用来隔绝污染的,不是给你一层随便摸什么的保护壳。碰过脚的手套再碰肉,跟直接用手碰肉有什么区别。这个道理连小学生都懂。
按照食品安全的操作要求,接触不洁物品后必须重新洗手消毒再换新手套。这是最基本的操作底线,不是什么高深的要求。
再看看店长怎么回应的。说涉事员工已经劝退,员工自己觉得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主动离职了。下一步会内部整改,确保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
这话听着像认错,仔细想想味道不对。“不能胜任”这个说法,把事情定性成了员工能力不行。可这压根不是能力问题,是卫生意识的问题,是食品安全意识的问题。触碰了食品安全底线,用“不能胜任”来定性,等于把食品安全事故说成了员工跟岗位不匹配。
我真正想不通的是,一个员工能在肉摊前架着脚抠那么久,没同事提醒,没主管制止,没有巡查的人发现。这能叫个别员工的问题吗。
门店日常卫生巡查做了没有,员工培训有没有落实到位,操作行为谁来管,手套发放之后有没有人教怎么用、什么时候该换。好多超市给员工发了手套,就默认卫生达标了。可戴手套跟戴对是两码事。
更让我在意的是那批被碰过的肉。员工用同一副手套挑过的那几块猪肉,下架了吗,追溯了吗,销毁了吗。店长的回应里一个字没提。如果没有人拍视频,那副手套会戴多久,那批肉会卖给谁,谁也说不清楚。
有人说劝退已经算处理了。可换个角度看,辞退一个人比改一套制度容易得多。岗前培训有没有真做,操作区和非食品区有没有物理隔离,手套更换有没有硬性要求,门店巡检是只查陈列还是也查卫生。这些问题一个都没回答。
截至我写这篇的时候,公开报道里还没有看到监管部门对这家门店的最终结论。劝退一个员工容易,可那批肉到底怎么处理的,门店的卫生管理到底改没改,这些才是跟每个去买肉的人真正相关的事。
食品安全法写得很清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生鲜区的信任是靠每一个细节攒出来的。攒起来要很久,毁掉就一段视频的事。
消费者花钱买肉,买的是放心。眼下最该关注的不是那个员工去了哪里,是这家超市到底有没有把卫生管理当回事。
整改不能只在嘴上说说,得让每一个进店买肉的人实实在在看得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