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把财产都给爷爷奶奶
多年没见的亲妈却打赢官司
今天咱们讲一个让很多人意难平的真实继承官司。
江苏南通的李先生,幼年时父亲不幸去世,母亲后来改嫁。李先生没有随母亲生活,从小到大全靠爷爷奶奶辛苦抚养长大。
成年后他一直单身,后来不幸查出癌症。病重期间,他念着爷爷奶奶的养育之恩,在A4纸上打印了一份遗嘱,写明自己去世后,名下全部财产都留给爷爷奶奶。
李先生去世后,改嫁多年的亲生母亲提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依法继承儿子的遗产。爷爷奶奶则拿出这份打印遗嘱,说孩子生前明确想把财产留给他们。
法院审理认为,这份遗嘱属于打印遗嘱。按照《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还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李先生这份遗嘱缺少法定见证人,形式不符合要求,因此被认定无效。
遗嘱无效后,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但爷爷奶奶长期抚养照料李先生,付出较多,法院也酌情让他们适当分得一部分遗产。
这个判决之所以争议大,是因为很多人觉得:这明明是孩子真实心愿,为什么就因为格式不对无效了?
这里要提醒大家:遗嘱不仅要看是不是本人真实意思,还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形式要件缺失,法院很可能认定遗嘱无效。
划个重点:
打印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写明年、月、日;
如果想把财产留给父母以外的亲属,最好选择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或者在律师指导下规范订立遗嘱,不要只打印一张纸就以为万事大吉。
另外也要补充一句:如果母亲被认定对李先生构成遗弃,可能依法丧失继承权。但这类事实需要法院根据证据认定。
人情归人情,法律归法律。立遗嘱不是写愿望清单,形式一旦不合规,真实心愿也可能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