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妄之灾!”浙江杭州,一男子打顺风车回家,他拉开车门,左脚跨进车厢,右脚还没站稳,司机突然踩了油门,车辆窜出把男子拖倒,右脚被车辆碾过,男子多处骨折,医疗费19000元,交警判了司机全责,司机要他去找保险,交强险拒绝,说上下车过程中的乘客,定义为车上人员,交强险只赔第三者损失,不赔付车上人员,男子傻眼,又找商业险理赔,可商业险只赔一万,剩下的9000要司机承担,可男子发现,司机失联。
9月21号这天,纪某晚上下班,他出去一看,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他紧赶慢赶,出了地铁,可他发现,末班公交车也已经开走了。
纪某犹豫了几秒,拿出手机叫了趟顺风车,他要回富阳,订单上显示17.73元的价格。
没过多久,顺风车来了,往他跟前一停,
他绕到右后侧,拉开车门准备进去。
可没想到,他左脚踩进车内,右脚还在外面,司机突然就踩了油门。
车辆猛地往前冲去,纪某猝不及防,突然被车拖倒在地上,他右脚剧痛,车辆的后轮从上面碾过。
纪某大叫一声,司机这才踩住了刹车,他扭头一看,发现纪某竟然还没上车。
这时纪某摔在地上,右脚疼的抬不起来,他蜷起身子,半挂在打开的车门边上。
他左脚卡在车内,姿势怪异,一半在车上,一半拖在地上。
纪某大喊大叫,问司机怎么回事,司机党某推门下来,瞟了他一眼,不以为然,扶都没扶。
纪某缓了一下,以为自己只是脚崴到了,他强撑起身体,慢慢把自己挪进了车里。
他心里想着,忍忍就过去了,他没去医院,继续坐车朝富阳赶去。
司机开到小区门口,纪某准备下车,他这时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住了。
他勉强回到家里,可脚上的伤眼看是不成了,纪某忍无可忍,另外找车去医院检查。
结果出来,显示他右脚第1、5跖骨基底部,第2到4跖骨头端多发骨折。
这回坏事了,医生说了,必须马上就做手术,如果耽搁了,后面就不好恢复。
纪某住进了医院,医疗费花了19000元,手术做完,后续还要再做康复,他没法上班,损失大了。
交警定了司机全责,事故认定书上写着,司机起步前没仔细观察周边情况,因为操作不当,导致了碾脚事故。
可没想到,司机压根就不管,全程只出现两次,一次是车被扣了,急着要车,特意打电话要纪某跟交警说要放车。
第二次是送责任认定书,司机就说了一句,有事找保险,保险怎么赔就怎么给。
司机说完,转头就走,全程没问问纪某伤势如何。
网约车平台联系纪某,愿意赔医药费,每天再给他100元补贴,要他走司机的交强险进行理赔。
可没想到,交强险说了,纪某当时没完全上车,属于上下车过程中的车上人员。
交强险是赔第 三 者的,不是赔车上人员的,不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
唯一能赔的是司机买的车上人员商业险,可保额才1万块。
这一万元,连医药费都不够,更别说后续的康复费,误工费了。
商业险说了,剩下的差额让司机自己赔偿,纪某想找司机,发现司机联系不上。
纪某急了,明明自己是受害者,还要忍着伤痛去协商理赔。
无论是司机还是保险公司,都在赌受害者嫌麻烦不想折腾,说不定这事就这么算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警定了司机全责,交强险拒赔,司机失联,纪先生完全可以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及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这样提醒乘客,一旦发生了事故,第一时间先去医院,确定没事了再回家里,千万不要想着,忍一忍就算完了。
结果到了最后,保险不赔,司机失联,一堆的麻烦,结果如果还不知道。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