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认同压岁钱该交父母保管这个观点,但不是简单的“没收充公”那种管法。
之前看到北京朝阳法院少年庭的法官明确说过,压岁钱本质是长辈对孩子的赠与,所有权完完全全属于孩子,父母只是法定的临时保管员,根本不能擅自挪去当家里的买菜钱或者还房贷。
身边朋友家三年级的娃去年拿500压岁钱买债基,最后还亏了2.45元,今年收了4000多压岁钱再也不敢乱投。其实分龄管就很顺:0到6岁娃对钱没概念,家长开个专属儿童账户存好,跟娃说清是留给他以后买绘本买玩具的;上小学之后慢慢从全代管转成共管,带着娃一起规划多少存起来、多少买文具、多少捐给公益,反而能把红包变成实打实的财商启蒙课,比攥着钱乱花或者被家长悄咪咪花掉强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