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不是应该出台破坏家庭婚姻法 之前刷到不少人呼吁出台专门的破坏家庭婚姻法,其实咱们现有法律早就从民事刑事多维度兜住了婚姻家庭的底线。
《民法典》里明确禁重婚、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都能提离婚损害赔偿,刑法里也有重婚罪、虐待罪这些罪名托底。但实际碰到事的人都懂,取证难到离谱,重婚罪要证明对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普通人根本拿不到核心证据,最后无过错方拿的精神赔偿大多在5000到5万之间,财产分割也才倾斜5%-10%,根本够不上威慑。
现在婚内出轨率年年涨,不少人连精神出轨、长期冷暴力这些隐性伤害都找不到维权依据,与其纠结要不要单独立新法,不如先把现有法条的取证门槛、惩戒力度提上来,比空喊立新法实在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