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妻子出轨对象的补偿,之后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的路先生,他的案子经过二审改判了无罪。
既然是无罪,那路先生之前坐过的半年牢,也是错误的,就应该得到国家赔偿。
路先生请了北京的律师,申请超过400万的精神赔偿。有些网友说太多了,他才坐了半年牢,以前坐十几年牢的也就赔偿百十万。
我看到路先生申请的赔偿里,有100万是他的精神损失费,还有因为这件事,他的父亲精神上受到打击,得了癌症,之后不幸去世。
路先生还有一部分申请的是父亲的医疗费,也就是给父亲治病花的钱,还有他的死亡赔偿金。
虽然很同情路先生,但是我有点好奇,给他的赔偿合理,但是关于给他父亲治病和死亡赔偿金,这个合理吗?
我觉得路先生也可以起诉他的妻子和她的情夫,让他们赔偿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