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肯定走光了!福建平潭,郭女士整租了一间民宿。入住后她觉得这是自己整租的地方挺放心,洗完澡甚至没穿好衣服就在屋里走来走去。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发现客厅里竟然装了一个摄像头。郭女士脑子“嗡”的一下,整个人都懵了……
(10 月 9 据《陕西都市快报》报道)
据悉,福建平潭的郭女士是一位很重视隐私的单身姑娘,为此,她宁愿多花点钱,也要有一间只属于自己的房间。
不久前,她整租了一间民宿,付款前,她还认真核对了房源页面,确认整个房间只有自己一个人,才点击确认。
付完钱后,郭女士放心地住进了民宿,而且因为是整租,她完全把房间当成了自己的私密空间,进门了洗了个澡,而且连衣服都没穿好就在屋里走来走去。
正当她惬意的时候,猛然抬头,发现客厅的落地空调上,居然有一个监控摄像头,而且灯还亮着,明显正在运行。
郭女士脑袋“嗡”地一声:完了,肯定走光了!她赶忙进卧室穿好衣服,然后气冲冲地回到客厅。
她仔细观察了客厅摄像头,发现它的监控拍摄范围刚好覆盖整个客厅和厨房。她本来就非常重视自己的隐私,这时候是既惊慌又生气,担心自己的隐私画面已经被完整录了下来。
而着民宿,她更是一刻也不愿意待,于是申请了退房。接着,她找到房东,想要弄清楚自己衣衫不整的样子是不是被拍到了,并要求房东做出解释,删除录像,并给自己赔偿。
让她没想到的是,房东根本不承认自己有问题,房东说摄像头摆在客厅,客厅属于公共区域,装监控没有问题。
房东还解释,这套房原本打算分开多个房间出租,是托管公司上架房源的时候搞错,写成了整租,自己事前并不知情。
总之,房东不认为自己有错,对于郭女士的遭遇,房东也只愿意做口头道歉,但是郭女士提出三千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房东坚决不肯答应,并告诉郭女士如果坚持要赔偿,可以直接去起诉。之后房东把监控摄像头拆走。
显然,双方的沟通完全达不到郭女士的要求,这让她对自己的隐私暴露问题更加担心,因此,她打算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维权。
看到这里,估计大多数人对房东的行为不理解了,既然房间整租给了别人,包括客厅在内的部分就该完全属于租客,怎么还能偷偷装监控?
而郭女士隐私权的问题也并没有搞清楚,受到的伤害又该如何赔偿?其实,法律对此早有规定,接下来,我们结合法律为大家解读。
第一,只要是整租,整个房子,包括客厅、厨房、卧室在内的全部空间,在租客入住后都属于其私密空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私密空间受法律严格保护;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进一步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郭女士明确下单整租民宿,因此从入住那一刻起,包括客厅在内的所有区域,都归郭女士独占使用,她依法享有隐私权。
房东虽然是产权人,但未经郭女士同意,也不得进入、拍摄、窥视,更不得安装摄像头。否则,既是违约,也是侵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因为隐私权受到伤害,可以要求侵害者立刻消除影响,并要求侵害者给予赔偿。
房东在客厅安装摄像头,极有可能拍摄下了郭女士衣衫不整的录像,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郭女士有权要求房东立即拆除摄像头、彻底删除所有已拍摄的影像资料,并书面赔礼道歉。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受害者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郭女士在整租空间内被偷拍,私密活动受到侵犯,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在认定“严重精神损害”时,会综合考虑后要求房东对精神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郭女士因这件事产生了实际支出,比如因焦虑、失眠就医的医疗费,或为维权产生的合理交通费、律师费等,也可以一并主张。
这还是非恶意拍摄,如果房东安装摄像头属于恶意偷拍,还可以报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对其偷拍偷窥隐私行为严惩。
目前郭女士正准备起诉维权,后续结果等待法院审理。你怎么看待民宿安装监控?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