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国新办今日发布会释放重磅信号: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9亿人,三项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1.2万亿元。下一步将重点鼓励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政策善意很明确,但落到灵活就业者头上,三个现实问题绕不开:
第一,断缴了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实行按月缴费,不得事后追补缴费来增加年限。断缴月份后续无法补缴,只能重新算。收入不稳的人,一旦断档,缴费年限就实实在在少了。
第二,钱全自己扛。 在职职工医保由单位缴大头、个人缴小头;灵活就业者则要独自承担全部费用。以某地为例,在职职工医保总费率10%(单位8%+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费率为7%到9%且无单位分担。同样的保障,成本翻倍。
第三,“统筹”的账怎么算? 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进个人账户,企业缴费部分进统筹基金。灵活就业者按7%档缴费的,不设立个人账户,缴纳的钱全部进入统筹。自己全额掏的钱,一部分进了“大池子”,个人账户却是空的。
政策方向是好的,但灵活就业者收入本就不稳、全额自费压力更大、断缴代价更高。鼓励参保的同时,如何让制度设计更贴合这个群体的真实处境,才是“让社会保障更实在”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