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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女子花282元租了套民宿,入住当晚,她洗完澡后光着身子去客厅拿衣服,万万

安徽,一女子花282元租了套民宿,入住当晚,她洗完澡后光着身子去客厅拿衣服,万万没有想到,客厅装了台摄像头,女子吓呆,拔下存储卡插进手机里一看,自己全被录了下来,女子报警投诉,房东把282元房费退了,女子认为隐私被偷拍,不能就这么算了,她要房东再赔3000元精神损失费并安排后续住宿,房东拒绝,女子要上诉!

国庆节时,郭某带着男友和男友的妹妹一起去平潭旅游。

为了住着舒服,郭某特意花282元租下了当地一套170平三室一厅民宿。

他们进去之后,郭某第一个冲进浴室里洗澡,满身的疲惫通通被水冲走了。

不大一会,她洗完出来,这才想起来干净的衣服都在客厅放着。

郭某啥也没穿,就走出了卫生间,她来到了客厅换上干净衣服。

全身放松,立马躺沙发上休息,这时她才发现,客厅角落竟然有个开着的摄像头。

郭某立马惊跳了起来,过去一看,那摄像头对着沙发和走廊方向。

她二话不说,赶紧拔下摄像头的存储卡放进手机里查看,结果令人头皮发麻,存储卡里显示,拍到了她没穿衣服的镜头。

郭某急了,这还了得?她立马报警,又在订房平台对商家发起投诉。

房东知道后赶忙解释,他这套民宿是交给第三方公司打理的,他原本只想把几个卧室分开出租,没想到平台页面上给做成了整租。

装摄像头不是为了偷拍,而是想看住屋里的厨具电视,怕被客户损坏了说不清楚。

这个摄像头没有联网,只是本地存录像,镜头主要对着厨房和门口方向,没有正对卧室。

至于为啥没提前告诉房客,房东承认是自己疏忽了。

房东表态,把282元房费全额退给了郭某,但郭某不愿意,这事没这么简单就完了。

郭某认为,她隐私被偷拍了,损失远不止房费,她要求房东赔偿她3000元精 神损失费,并且安排她后续的住宿。

可没想到,房东不同意,既然房钱已经退了,这要求太过分了。

眼看沟通无果,郭某不想在这里住了,她立马和男友收拾了行李,连夜搬离了那套民宿。

女子报警,警方认为,按照本地网约房管理规定,客厅属于公共区域,房东可以装监控,所以没有立案。

市监部门也说了,这纠纷属于公 安调解范畴,超出自身职责范围,同样没有受理案件。

目前,郭某已经咨询了律师,准备起诉房东维权。

而那套民宿,到现在还在平台上正常显示。。

律师认为,只要房子是整租的,客厅就和卧室一样,属于租客临时使用的私 密空间。

如果是单间合租,客厅才可能算公共区域。

房东没有提前说明有摄像头,还拍到了房客的私 密画面,这已经涉嫌侵犯隐私和个人信息。

摄像头装在客厅,就算本意是防盗,也改变了房客对居住环境的判断。

人在整租房里洗澡、换衣服、休息,本来就有合理隐 私期待。

更何况设备已经拍到了郭某的私 密画面,伤害已经发生了。

房东说设备没联网、只是本地储存,这个说法只能说明传播风险小一些,但不能说明安装就合理。

只要没告知,房客就很难保护自己,也容易在不知情中被拍。

平台也不能完全甩锅,页面上写着整租,消费者就是按整套房来理解的。

如果实际运营中存在托管、分租、监控设备等情况,平台应该把信息核实清楚,并在显眼位置提醒。

否则出了问题,平台只说房源正常售卖,对消费者来说很难接受。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也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民宿在整租后,客厅应属于房客私 密空间 房东未提前告知客户在客厅里安装了摄像头。

而且,摄像头还拍到郭某未穿 衣 画面,已涉嫌侵犯其隐 私权 即使摄像头未联网,也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