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厚道!湖南常德,男子嫁女,婆家给了12.8 万彩礼,双方约定,4.8万留给男子,8万带回小家。不料,婆婆刚把8万的卡交给男子,转头就去办理挂失,男子取不出钱,气愤不已,被发现后,婆婆才不情不愿取消挂失,没想到,婚礼办完,男子卡壳了,说好的8万给到女儿,他不给了。双方越闹越大,婆婆直接把男子告上法庭,就连男子女儿也站出来向自己父亲讨要这笔钱,最后法院用了一招化解矛盾,男子当场拿出5万交给亲家,婆婆也答应不再网上发表负面言论。
刘军的女儿刘思,到了适婚年纪,和当地小伙王帆确定恋爱关系,两人交往一段时间,时期成熟两家开始商量婚事。
那天,双方父母约见,坐下来把彩礼的事情说得清清楚楚。
按照当地的婚嫁习俗,男方母亲陈梅准备好一共 12.8 万元交给刘军,双方提前划分明白,其中 4.8 万,是交给女方父母的彩礼,剩下这八万,只是走个过礼。
等到女儿出嫁,刘军就要把这笔钱交给女儿,专门留给两个年轻人,等结婚后用来做生活开销。
口头约定好之后,婚事顺利推进,年轻人也如期举办婚礼。
没想到,就是这笔提前说好要返还的钱,让好好的亲家变成了对簿公堂的原告和被告。
婚礼办完之后,刘军一直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那8万块钱迟迟没有交到女儿手上。
陈梅一家人心里很不舒服,当初说好这笔钱是留给小两口的启动资金,到头来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心里的疙瘩越来越大。
两家人只要一碰面就容易起争执,之前积攒下来的矛盾一点点爆发,关系越来越僵,争吵不断。
几番沟通没有结果,陈梅直接向当地法庭提交诉状,把刘军起诉到法院。
女儿刘思也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到案件当中,主动向自己父亲主张,希望把约定好的款项交给自己。
收到法院传票,刘军心里觉得委屈,他也说出了自己的理由。
当初陈梅把存着8万的银行卡交给他之后,转头就去银行办理挂失,这笔钱他根本没办法正常取出来。
后来,被刘军发现后,陈梅才取消挂失。
再加上双方闹僵之后,陈梅经常在网络上面发布一些内容,言语当中有不少针对他们一家人的评价。
一件件事情叠加在一起,他心里憋着一口气,也就没有把这笔钱拿出来。
两边各有各的说法,谁都不肯让步,一家人的矛盾已经很难私下和解。
承办法官接手这个案子之后,一眼就看明白,这看着是一笔钱的财产纠纷,本质是一场婚事带来的亲情裂痕。
如果直接一纸判决下来,很有可能彻底撕破两家的脸面,小两口往后的日子也很难安稳,所以没有急着开庭宣判,打算慢慢调解,尽量修复两家的关系。
法官分别给两边耐心解释道理,告诉刘军,彩礼是以组建新家庭作为目的的赠与,这笔钱本来就属于晚辈,子女婚姻还好好的,父母一直截留这笔款项是没有依据的。
同时法官也劝原告陈梅,彩礼本身也包含对女方父母养育的心意,不要因为礼金上面的纠纷,彻底毁掉晚辈的婚姻。
之后的两个月里面,法官不停组织双方沟通,有时候打电话劝导,有时候约到现场当面调解,一会分开安抚情绪,一会让双方坐在一起沟通。
经过一轮又一轮劝说,双方紧绷的态度慢慢松动,终于愿意各退一步,商量出都能接受的方案。
刘军当场拿出五万元交付给陈梅,陈梅也作出承诺,之后不会再在网络上发布和这起婚恋纠纷有关的负面内容。
《民法典》第1042条第1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两家提前说好,12点8万里只有4万8是给到女方父母的彩礼,剩下8万只是过一下手,属于留给小两口的启动资金,并不是给岳父自己的钱。
岳父不能把这笔钱私自扣下来当成自己的收益,这笔钱本来就不是借婚事索要的财物,应当按当初的约定交给晚辈,不能随便截留,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谈婚的时候已经口头把这笔钱怎么分配说得明明白白,这个约定双方都要遵守。
岳父收下这笔钱就等于答应了这个安排,不能因为两家闹矛盾就直接反悔,拖着不把钱拿出来。
法官也正是考虑到双方有事先的约定,才组织调解,最后商量出岳父拿出5万的方案。
这也是结合约定,让双方各退一步,妥善化解这场亲家之间的财产纠纷,口头说好的内容,只要双方都认可,就不能随便不认账。
很多地方结婚谈彩礼,都会提前商量好回礼、嫁妆,不少长辈觉得,彩礼是给自家的补偿,拿到手就不想再拿出来,但是提前说好的约定,最好还是信守承诺。
一旦双方没有达成共识,亲家之间很容易产生隔阂,最后闹到打官司,不仅伤了长辈之间的和气,夹在中间的年轻夫妻,也会承受巨大压力。
来源:红星新闻2026-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