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教你当好少年 “成长合伙人”】近日,西山区家长学校第七期教育培训活动在海口建磷中心学校举行。西山区检察院“春蕊工作室”检察人员为现场70余名学生家长带来一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心理疏导专题课。
活动开始前,“春蕊工作室”向每位家长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家庭监护责任告知书》,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孩子还没成年,犯点错也没事?”针对部分家长存在的认知误区,检察人员从法律底线讲起,详细拆解不同年龄节点的刑事责任划分,明确年满16周岁对所有犯罪负刑责,年满14周岁对八类严重犯罪负刑责,已满12周岁在特定情形下同样要被追究。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强调,未成年不是保护伞。
同时,检察人员进一步指出,家长负有法定监护责任。孩子有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可直接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家长放任不管,检察机关可发出《督促监护令》,强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孩子给他人造成损害,民事赔偿须由家长承担。网页链接 利剑护蕾普法强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