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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值得好好查一查!河南洛阳,一男子在医院干了13年的救护车司机,却突然接到医

这件事值得好好查一查!河南洛阳,一男子在医院干了13年的救护车司机,却突然接到医院通知,要求男子签转劳务派遣,也就是需要和第三方物业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男子担心劳动关系主体变更,自身权益受损,果断拒绝,让他没想到的是在拒绝之后,医院不再安排他出车,连奖金也取消,让之前月收入从七八千元降至仅2700元。他每天只能打卡上班,在值班室待命,没有出车任务,到最后直接口头通知他不用来了,取消打卡权限,但没有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书,这下男子不干了,直接一纸诉状将医院起诉!
​信息来源:大风新闻《“最美逆行者”救护车司机工作13年,因拒转劳务派遣被辞退》
​这位司机姓卢,15年前就进了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职开救护车,一干就是十几年。
​在2020 年疫情最吃紧的时候,他连轴转出车,经常忙到一天只吃一顿饭,连轴转的状态持续了好几个月,后来还被医院评上了 “最美逆行者”。

卢师傅的这份工作,从2011年新区医院开业时就开始了。救护车司机属于急救一线岗位,需要24小时随时待命,只要接到急救指令,就要立刻出车,不能有半点耽搁。十几年时间里,他见过无数紧急抢救的场面,也早已习惯这份岗位自带的压力。

这份“最美逆行者”荣誉,不是凭空得来。抗疫那段时间,急救任务激增,救护车司机要转运病患,全程暴露在高风险环境。他没有推脱,跟着急救团队坚守一线,高强度的工作持续数月,这份付出,医院当时也看在眼里,还为他颁发荣誉。

可到了2024年年初,医院启动人事改革,通知车队司机统一改签第三方劳务派遣协议。卢师傅认真研究过这份协议,一旦签字,用人单位就变成物业公司,和医院之间持续十几年的事实劳动关系会直接切断。哪怕依旧在医院开救护车,他的工龄、福利保障主体都会发生变化。

他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变更,选择拒绝签署协议。只是他没有想到,拒绝之后,工作待遇和岗位状态会发生这么大变化。医院不再给他安排急救出车任务,原本包含绩效、出车补助的奖金全部停发,每月收入只剩下基本工资2700元。

卢师傅依旧坚持每天打卡上班,守在值班室等候任务。他没有旷工,也没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只是不再有出车机会。这种在岗却无活可干的状态,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多次和车队沟通,希望恢复正常出车岗位,沟通始终没有结果。

院方的说法是,这次人事调整属于全院统一安排,大量临时工都转为劳务派遣,多名司机已经完成签约,卢先生不肯签字,岗位已经重新招聘人员,没有空余岗位继续安排他出车。但这里有一个关键的法律问题,连续用工满十年,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很多人会分不清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派遣的差别。劳务派遣,法律规定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救护车急救驾驶,属于医院核心急救业务,并不符合劳务派遣适用岗位的硬性要求,这也是这件事最大的争议点。

医院不能单方面强制要求老员工改签第三方合同。变更劳动关系,必须劳动者和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用停发绩效、剥夺工作任务的方式,逼迫员工同意转签。这种变相施压的手段,本身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事情曝光之后,卢师傅向洛阳市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人社部门核查确认,医院自2011年起就和卢先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监察部门下发整改指令,责令医院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医院收到整改指令之后,并没有按期执行。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医院因拒不改正,被处以9000元罚款。医院负责人在沟通录音里提到,可以接受这笔罚款,如果卢师傅想要回来上班,依旧只能走劳务派遣方式。

愿意缴纳罚款,却不愿和连续工作十余年的一线员工补签劳动合同,这样的处理方式,也让很多网友感到难以理解。罚款的金额有限,但劳动者十几年的工龄、一线岗位的奉献,不能简单用一笔罚款了结。

这件事也暴露了很多单位用工的常见套路。部分单位为了降低用工责任,会在员工长期在岗之后,推动员工转为劳务派遣。一旦转签成功,后续裁员、岗位调整,原单位承担的责任会大幅减轻。对于老员工来说,工龄清零风险,是最现实的顾虑。

我们不能否定医院人事管理改革的权利,但改革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更不能无视一线劳动者曾经的付出。当年授予的荣誉,是对卢师傅危难时刻坚守岗位的认可,这份认可,不该在人事调整面前被轻易搁置。

现在案件还在推进,最终结果还需要等待仲裁与法院的判定。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看实际管理、工作内容,而不是口头界定是不是临时工。只要持续接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核心业务,事实劳动关系就真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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