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活动不错!”北京,男子花228元购买某景区周末门票,获得景区赠送的一张超级大乐透彩票。没想到这才获赠彩票竟然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770万元。景区立即联系男子去领取彩票,可男子一度认为是诈骗电话。后来经过核验,男子才确定这一切都是真的,当即决定将拿出一部分奖金作为景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公益金。
据悉,事发地是金海湖碧波岛景区。在国庆假期期间,男子花费228元购买了该景区的周末门票,按照景区推出的活动规则,这名男子可以获赠一张超级大乐透彩票。
不过在国庆期间,体彩机构闭市,彩票没办法当场打印出来,所以景区统一代为保管这批还没打印的赠票,
等到10月5日,景区集中打印了彩票,后续再安排寄给游客。可谁也没料到,这张暂存于景区的彩票,竟中了个超级大乐透一等奖,奖金高达770万元。
10月8日,景区运营总监刘某在商户群看到站点开出大奖的通知,迅速找到这张中奖彩票。后经内部商议,决定联系男子,把这张彩票还给男子。
可拨通电话后,男子的第一反应并不是惊喜,反倒高度警惕,一口认定打来电话的是电信诈骗,直接不愿沟通。
无奈之下,景区负责人只能换私人手机号,自报身份、告知具体地点,邀请男子亲自到景区核验。
男子半信半疑回电确认,第二天来到景区拿到了那张中了一等奖的彩票。
面对这意外收获,男子明确表示,计划拿出一部分奖金做公益,用于景区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工作,景区也表态会配合落实公益相关事项。
有网友表示:门票不好卖,彩票也不好卖,一合计,捆绑销售。
还有网友表示:这事我信,但是我就是不买彩票。
其实买不买彩票,全凭个人。毕竟能中奖的人,是少之又少。
那从法律层面看,此事该如何评价?
景区为了招揽游客,设置了“购票赠彩票”的活动,那这个彩票就是捆绑在门票上的福利。
按照景区的规定,这彩票是作为附赠品赠与购买游客的。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男子购买门票参与活动,就代表他接受了彩票的赠与,双方之间的赠与关系成立。
彩票属于不记名有价证券,按照《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本案虽然出现了一些小瑕疵,因为彩票机构闭市,彩票没有当场交到游客手上,由景区代为保管,属于无偿保管合同关系,但这并不改变彩票最终应当归男子所有的事实。
景区只是临时保管彩票,不享有彩票的所有权,自然也无权占有彩票对应的中奖收益。
反倒是,如果景区弄丢这张彩票,还要向男子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按照彩票管理相关规则,彩票凭票兑奖,谁合法持有中奖彩票,谁就有权领取奖金。
景区选择向男子交付彩票,是守住了自己定下规则的诚信底线,并非是额外的恩惠。
但是在现实中,一旦遇上几百万的巨额诱惑,不少人会滋生贪念。
景区能坚持诚信原则,将本该属于男子的彩票返还,这足以说明这个景区的人,都还不错,他们的人品值得肯定。
男子打算将部分奖金作为公益金赠与景区,同样也是赠与行为,这样也是双向奔赴的美好愿景。
最后,如果您是景区负责人,面对天降770万的大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信息来源:长江日报 2026-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