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确实有必要 任重而道远普法课堂王星被胁迫借下的网贷该不该还不用讨论了哈哈哈哈 法律有明确规定基于没有看到完整流水,是否是境外胁迫申请后转给了境外机构有待商榷,但是如果确实是,🙋首先,合同是有效的,但是由于是胁迫行为产生的,可以撤销,其享有撤销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其次,撤销权是有时效的,不发生中止中断,胁迫条件下的撤销权就是一年,就王星这种行为而言,大概率自他回国获得自由开始起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四)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王星被胁迫借下的网贷该不该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