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这起案子看完让人心里五味杂陈。女子曾某把过世母亲的骨灰安放在公墓,没想到前夫吕某因为感情纠纷,拿着撬棍撬开墓穴,直接把骨灰盒偷走。虽说警方很快抓到人,骨灰也追回来了,但对家属的情感伤害已经造成。
家属把墓地相关手续办好,交了管理费,公墓就有义务做好巡逻安保,保障墓穴安全。可吕某带着工具到墓区作案,公墓这边却没能及时发现,明显是管护巡视不到位,没有尽到合同里约定的安全保障责任。
一审判决公墓赔偿四千元精神抚慰金,公墓不服上诉,觉得全部责任该由作案的吕某承担。但二审维持了原判。
骨灰不只是物件,寄托着亲人的哀思。凶手固然要负主要法律责任,可公墓不能把一切都推给第三方犯罪行为。收了管理费,就要承担对应的看管义务。这个判决也给各大公墓提了醒,墓园安保管理真的不能松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