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 辽宁鞍山男子家更换燃气表,查出十年实际用气仅需 6600 多元,可账单显示他十年已经交了 1.2 万余元,多出 3100 多元对不上。男子找燃气公司核实,对方称系统存在数据误差,还判定他家透支用气。男子维权讨要说法,没想到燃气负责人直接报警,说他敲诈勒索,男子当场傻眼。
争议的焦点是一个数:1117 立方米。据澎湃新闻报道,燃气所负责人王润辉解释,系统登记的表底数是 2560 立方米,旧表实际走到了 3677.01 立方米,中间这 1117 立方米被认定为先用气、没缴费,所以换表时把账户里剩下的 2309 元余额抵了过去。
赵先生不认这个说法。他家用的是 IC 卡预付费表,先充钱后用气,余额用完表会自动关阀,按这个规则,一户人家不该欠下上千立方米的气。
他拍下了 2026 年 1 月 19 日换表时旧表的读数,又把十年的充值记录一笔笔翻出来。岳母家 2016 年 4 月通气,十年累计充了 12141.3 元。
1 月底,他把凭证发到网上。燃气所先后往账户里充了两笔,合计 2010.6 元,赵先生觉得差得远,没有收手。
2 月 5 日,也就是第二笔钱到账两天后,王润辉到永乐派出所报了案,称赵先生敲诈勒索。报道里写得清楚,这是他以个人名义报的案。
派出所组织了调解,赵先生把 2000 元转回,删掉了网上的内容。2 月 9 日,派出所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认定不存在违法事实。钱退了,帖子删了,案子也撤了,最初那笔账却原封不动留在那里。
后面走的是信访。铁东区住建局对复查申请不予受理,鞍山市信访局建议他自己和企业协商。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事项已通过信访流程办结,近两年的表数和充值记录没有异常,但十年间多出来的气量没有回应。截至报道发布,没有看到官方的后续通报,双方也没有谈拢。
这类预付费争议,规则其实写得比较明白。国务院 2024 年 3 月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配套条例,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经营者没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要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同时要求投诉举报依法进行,不得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
两条放在一起,对消费者和企业都有约束。燃气预付费和商家预付卡不完全一样,本案怎么适用,最终要由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认定。
我的看法是,这件事的难点在于两套账目无法对上,双方都没能拿出完整的十年明细来厘清差额。系统底数怎么形成的,哪一年哪一笔出了偏差,只有后台数据讲得清。
燃气所既然认定透支,就该把十年的逐笔记录摆出来。赵先生手里有读数照片和充值记录,想继续维权,可以向 12315 反映,也可以直接起诉。
对普通用户来说,这件事留下的提醒很实在:换表那天一定拍下读数、留好单据,平时每年对一次账,别等十年。
账上少几十块几百块没人在意,攒到三千多,就是一笔不小的钱。燃气是基础民生服务,数据说得清,纠纷才会少。晒图笔记大赛
参考来源:澎湃新闻,《辽宁鞍山一用户发现十年疑被多收五千多元燃气费,讨要余额被报警敲诈》,2026-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