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的西安,马燕秦住在十八平米左右的旧屋里。她离异病退,带着两个女儿,家里有录音机,常有人来听歌跳舞。后被当成流氓舞会查处,案子在严打里放大,数字说法不一,以法院判决为准。
当时流氓罪定义很宽,严打又从重从快。法院认定她组织舞会、牵扯多人,还涉及未成年人。马燕秦和韩涛等被重判,惠利名只参加舞会,也判无期,出狱后不回西安。
今天回看,不能只说活该或冤枉。它照出流氓罪太粗、程序太急的老问题。后来流氓罪废除,拆成聚众淫乱、组织卖淫等具体罪。
最沉的是孩子。大人犯罪,孩子被卷进去,一生难回头。有强制报告,发现苗头就该报警,别拿孩子当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