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老婆与情夫苟且7年,男子不仅让出主卧,甚至还主动看门,然而,在儿子大婚前夕,情夫的一句话,让他彻底破防......
当事人叫田胜利,当年55岁,是村里种地的农户,家里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已经出嫁,两个儿子还没成家,当地娶媳妇花销不小,田胜利一直攒钱,等着给大儿子办婚礼。
同村的高官仁,妻子早年和他分开,一个人过日子,田胜利的妻子和高官仁来往,从2002年开始,前后持续7年。
两人来往一段时间之后,妻子跟田胜利提,要让高官仁在家留宿,田胜利没有阻拦,主卧留给妻子和高官仁住,田胜利自己搬到院子里的小偏房睡觉。
高官仁经常夜里来田家,为了不让村里人、家里晚辈撞见,田胜利守在主卧门外放风,等到天快亮的时候,田胜利再叫醒高官仁,让他趁早离开,避免被路人看见。
村里不少人慢慢知道这件事,经常私下议论,田胜利的子女也劝父亲,早点做个了断,田胜利一直没有离婚,他对外说,不想家里闹出大事,耽误大儿子结婚。
时间到2009年,大儿子婚期临近,新房都收拾妥当,出事那天晚上,高官仁又来到田家,几个人说话的时候,高官仁开口说了一句话,说等儿子结婚之后,他还要继续留在这个家里。
这句话说完,田胜利当场动手,现场发生打斗,田胜利用钝器击打高官仁,高官仁当场死亡。
之后田胜利和妻子一起,把尸体运到村子外面干枯的水渠边,堆上玉米秸秆点火焚烧,打算掩盖痕迹。
2009年11月23日上午,村民路过水渠,发现烧焦的尸体,马上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尸体面部没有完全烧毁,村民辨认出死者就是高官仁。
警方顺着线索查到田胜利家中,院里地面留有血迹,田胜利杀了几只鸡,想用鸡血掩盖人血痕迹,法医提取血样做DNA检测,确认地面有人血,面对证据,田胜利承认杀人,妻子交代参与搬运尸体、帮忙焚尸。
案件进入法庭审理,法院认定,田胜利犯故意杀人罪,杀人之后焚尸灭迹,情节严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胜利妻子参与帮助毁灭证据,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我觉得,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一桩家庭伦理酿成的悲剧,田胜利长时间忍让,指望保全儿子婚事,可一味退让,换不来体面,高官仁长期闯入别人家庭,言语刺激,最后付出生命代价,田胜利冲动杀人,毁掉自己,也把整个家拖垮。
法律上,不管有什么矛盾,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性命。遇到家庭纠纷,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不能用暴力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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