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不只是“素质差”
很多人以为文明养犬只是道德问题。但法律已经写得更清楚。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将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违规饲养烈性犬、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等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遛狗不牵绳、大型犬不戴嘴套、放任犬只追咬路人,已经不是“能不能忍”的问题,而是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
但难点也很现实:取证难、执法难、反弹快。有人觉得办证麻烦,有人觉得牵绳束缚,有人把投诉当成“小题大做”。
于是,风险被转嫁给老人、孩子、孕妇、怕狗者和过敏者;守法人士的安全感,也被一次次稀释甚至忽视。
治理不能只靠一阵风,也不能一刀切。运动式整治容易反弹,简单禁养也可能让失管犬、流浪犬问题更隐蔽。
对待遛狗不牵绳到底应该怎么办:
先劝导?
直接处罚?
劝导+处罚结合?
视犬只体型和场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