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蹊跷了!内蒙古赤峰,32岁男子在办理父亲遗产继承时,意外发现自家户籍信息中,以已故父亲为户主的户口名下,曾于2000年7月短暂迁入一名陌生“外甥”,同年11月又迁出,前后仅四个月。
男子询问母亲和所有亲戚,没人认识这名所谓的外甥。他查阅父亲的干部履历表、旧纸质户口本,都没有这个人的记载,但公安系统里这条落户记录真实可查。男子申请查看当年落户的原始材料,被告知涉及个人隐私,无法向他提供。
派出所说明,当年户口迁移手续齐全,而且该人员早已迁出,不会影响遗产继承。不少人觉得人已经迁走,不必继续追究。但这件事的重点,并不是担心对方来争夺遗产。
户籍档案属于重要的身份资料,和房产过户、亲属公证、政审等事项息息相关。即便目前没有出现纠纷,这条来源不明的记录留在档案中,后续办事时,有可能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二十多年前,户籍管理不如现在规范,依靠介绍信、手写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比较常见,也存在挂靠落户的情况。
不过亲属投靠落户,按道理应当核验亲属关系,不能直接给外人标注为“外甥”挂靠到一户人家。当年办理时工作人员有没有核验亲属证明,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这些疑问至今没有得到答复。
时隔二十多年,调取原始档案确实会存在一定难度,但存在难度不等于可以不再处理。户主家属享有知情权,有权核实当年落户材料的真伪。户籍信息不是可以随意挂靠的普通文书,直接关系普通家庭的切身权益。
当事人提出核查档案、撤销不实户籍记录,诉求合乎情理。户籍登记需要保持严谨,不能因为时间久远就忽视历史遗留疑点,应当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核查结论。
你觉得户主家属,是否有权查看当年落户的全套原始手续?欢迎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