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终害己!”河南项城,一男子邻居家盖房子,他怀疑邻居家往西多占了1.2米,他阻止施工,被警方拘留了,家人为救他出来,让他70岁老母亲喝农药躺到邻居家宅基地里,警方赶来,要把老人送往医院,可没想到,老人家人阻止送医,老人死亡,一审认为,老人的家属犯故意杀人罪,丈夫女儿一共6人,分别被判了6年,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等处罚,可鉴定结果却显示,老人只是嘴里和衣服上有农药,胃里和血里没有农药成分,死亡原因是心源性猝死!6人上诉,说他们没有故意杀害家人。
李某是薛某住同一个村子,俩家本是好好的邻居,可自从薛某盖起了房子,两家就闹的惊天动地。
原因是李某认为,薛某家盖房子时,地基往西多占了1.2米。
从此以后,李某和父母多次去工地吵闹阻止,2024年10月29日,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李家人顿时急了,父亲和两姐姐还有其他亲属在家里商量,他们认为,只有李某70岁的母亲曹某死亡,才能让李某从看守所里出来。
李某的父亲,大伯跟曹某说了,让她喝药死在薛某家院子里。
果不其然,第二天凌晨2点多时,曹某被人发现,直挺挺躺在薛某家宅基地里,旁边有个农药瓶子。
警方赶来,立刻把曹某送到卫生院里,医生一看,发现曹某呼吸困难,身上有农药味。
但卫生院设备简单,解毒药也不够,建议把曹某转到市里的医院。
可没想到,曹某丈夫不同意,坚持先在卫生院医治,医生急了,说了好几次让他们转院,可曹某的丈夫和儿媳都不答应。
这时候的曹某已经昏迷了,卫生院顾不了那么多了,人命关天,无论如何都要先救人再说。
可救护车都开到抢救室门口了,又被家属拦住了,卫生院无奈之下,就停药了。
当天下午,家属把曹某拉走,他们又把曹某抬到薛某家宅基地上,还搭了个棚子,把老人搁了进去。
这时候曹某还没有死,有人看不下去直接报警。
民警和干部和120急救车都赶到了,发现曹某还有生命体征。
他们苦口婆心,劝家属赶紧送老人去医院,但家属就是不同意。
其中有个女儿,还拿砖头威胁民警,说要是再靠近她就自杀,她提出要求,让警方把李某放出来。
双方僵持了20分钟,民警和急救人员强行把曹某抬走,可到了医院,曹某已经不行了,抢救无效最终死亡。
法院认为,曹某亲属让曹某喝农药,以为这样李某就能出来。
在曹某还活着的时候,他们不光不救,还拦着别人救,这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情节较轻。
法院认为,曹某的丈夫和大伯是主犯,丈夫被判了6年,大伯判了4年;两个女儿各判2年6个月;儿媳判3年、缓刑4年;另一个亲属判2年、缓刑2年。
可问题又来了,这些家属不服,说他们没有故意想害死家人。
司法鉴定也显示,曹某口腔和衣服上有辛硫磷农药,但血液、肝脏和胃里没检出农药成分。
她的死亡原因被鉴定为心源猝死,那这就奇怪了,难道曹某并没有喝下农药?
曹某的儿子李某也说了,母亲压根就没喝农药,只是撒到衣服上了。
目前,6个家属不服判决,几人上诉,案子还在二审阶段。
辩护律师提出,同案人的口供有对不上的地方,现场视频也不能证明他的当事人拦了人。
而且一审也没说清楚这些行为和曹某心源猝死之间到底有没有直接关系。
有人说了,为了自身利益,于亲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都不顾,还阻拦施救人员,罪不可赦,支持判刑。
还有人说,老太太被迫为一家子去死,心里该是多绝望,多心寒!嫁到这样的人家,生出这样的子女!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曹某的6名近亲属,事前教唆70岁老人躺进邻居宅基地制造“喝药自尽”的假象。
后续多次阻拦医护人员和民警施救,完全属于负有救助义务却主动拒绝施救、放任老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形。
哪怕最终鉴定老人并非农药中毒身亡,是心源猝死,家属的阻拦施救行为,直接剥夺了老人获得及时救治的机会,和老人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
一审认定属于“情节较轻”,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区间量刑,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