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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口的冲动:一把U型锁,在一群孩子的面前,毁掉了两个家庭。 10月12号中午

校门口的冲动:一把U型锁,在一群孩子的面前,毁掉了两个家庭。

10月12号中午一点四十四分,成都青白江凤祥大道128号附近,外国语小学门口正是最挤的时候。放学的孩子涌出来,接孩子的电动车横七竖八停了一排,两条窄路会车,谁都觉得自己该先走。

32岁的曹某某和31岁的向某,就是在这个节骨眼上顶上了。

起因说出来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电动自行车行车纠纷,说白了就是谁让谁一下的事。旁边其他家长还在劝,说都是接孩子的,别伤了和气。可劝不住,两个人越吵越凶,火气上来了谁也压不住。

谁也没料到,曹某某突然从自己电动车上抄起那把U型锁,转身就往向某身上砸。

现场视频里看得清清楚楚,向某根本来不及反应,抱着头本能地往后躲,可U型锁是金属的,又沉又硬,一下接一下落在头上、肩膀上。

旁边几个家长冲上去拉架,费了好大劲才把两人扯开。

这时候向某脸上身上全是血,站都站不稳。周围围着的全是刚出校门的小学生,一个个瞪着眼睛看着,有的被吓得哭了出来。

有人当场拨了110,也有人叫了120。

这种场面,校门口天天都有小摩擦,可真动了家伙的没几个。U型锁那东西,平时就是锁个电动车,谁能想到拿它当武器用。

向某后来被送进医院,查出来鼻骨骨折,手臂也受了伤。10月14号成都青白江警方发了通报,把事情说得明明白白:曹某某持U型锁击打向某,案发后被民警当场控制,案件正在办理中,伤者无生命危险。

通报是发了,可网上的传言比事件本身跑得还快。

有人说向某被当场打死了,有人说眼球被砸爆了,还有人说头骨都裂开了,传得有鼻子有眼。这些话要是让躺在医院里的向某看见了,心里什么滋味?警方直接辟了谣,说以上全是假的。

不光辟谣,还把造谣的人揪出来了——35岁的曾某,故意编这些瞎话扰乱公共秩序,已经被传唤到案,等着他的是依法处罚。你说这人图什么?编这种瞎话博眼球,真被警察找上了门,才知道键盘不是随便敲的。

警方通报里还专门提了一句,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这话不是说说而已。

向某本来就被打了,在医院躺着呢,结果网上传她被打死了,她自己看见什么心情?她家里人看见什么心情?网络上的闲言碎语,有时候比身上的伤还磨人。

这事往深了想,最难受的是两个当妈的。

曹某某32岁,向某31岁,年纪差不多,孩子都在同一所学校上学。两个人本来应该是校门口接孩子时打个照面的关系,结果现在一个被控制着,一个躺着。

曹某某被警察带走的时候,自己家孩子就在边上吧?眼看着自己妈妈拿着锁打人,然后被警察带走,这画面孩子能忘掉吗?向某躺在医院里,鼻骨骨折得养,手臂也动不了,家里孩子谁管?老人要是知道了,急不急出个好歹来?

校门口这种地方,每天下午都像打仗一样。路就那么宽,两边停满了车,电动车挤来挤去,谁都想早点接到孩子早点走。

剐蹭一下、别一下,太正常了。绝大多数时候,大家互相让一让,一句"不好意思"就过去了。可偏偏有那脾气压不住的,路怒症一上来,什么后果都不管了。

骑个电动车都能掏出U型锁往人脑袋上砸,这哪是解决问题,这是把自己往局子里送。

从法律上讲,曹某某这事真不是赔点医药费就能了结的。

律师分析过,这种情况一般按故意伤害方向走,最后怎么定性,得看伤情鉴定。鉴定出来是轻伤以上,那就是刑事责任,是要判刑留案底的。

就算是轻微伤,治安拘留加罚款也跑不了。再说了,你拿U型锁这种硬物往人头上、脸上砸,法律上叫持械攻击,而且专门冲着要害部位去,这属于加重情节,真到了量刑的时候,只会往重了算。

曹某某现在被控制着,等鉴定结果一出来,该担什么责任就得担什么责任。

最让人看不惯的是那些传谣的。被打的人在医院躺着养伤,网上一帮人造谣说人家死了、残了。这不是往人伤口上撒盐吗?警方都明确说了无生命危险,还有人故意编假消息。

曾某被传唤,一点都不冤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话听着都耳朵起茧了,总有人不信这个邪,觉得自己躲在屏幕后面没人知道。真查起来,IP地址一调一个准,到时候后悔都晚了。

说到底,这一把U型锁下去,两个家庭的日子全变了。打人的那个,不管最后是坐牢还是拘留,案底留下了,以后孩子政审、自己找工作,处处受影响。被打的那个,身体上的伤能养好,可心里那道坎未必过得去,以后再骑电动车出门,估计看见后面有人按喇叭都得紧张。

那些在场目睹全程的孩子,好好的放学路,亲眼看见一个阿姨拿锁砸另一个阿姨,满脸是血地被抬走,这种阴影不是一天两天能散的。

校门口的路,每天都那么挤,每天都有那么多小摩擦。就因为当天谁也没忍住,一把锁下去,什么都毁了。本来接孩子回家吃顿热饭的事,现在一个在派出所,一个在医院,两家人的日子全翻了个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