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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为什么要动员未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织牢织密民生保

人社部为什么要动员未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织牢织密民生保障底线,人社部门持续开展未参保人员摸排、查找和动员参保工作。随着新业态经济快速发展,灵活就业已经成为重要的就业形式。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个体工商户、零散务工人员等群体数量庞大。

每天清晨,外卖骑手忙着送餐,网约车司机奔波接单,个体商户早早开门营业。这些劳动者支撑着城市的日常运转,可一旦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从前,生活又该依靠什么?

进入2026年,人社部门持续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成为重点关注群体。有人疑惑,收入本来就不稳定,为何还要动员缴纳社保?其实,这件事关系到的不只是个人养老,还有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长远发展。

灵活就业人员与传统企业职工存在明显区别。普通职工通常由单位依法办理社保,而不少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参保需要自己主动申请。

问题也就随之出现。一些人觉得自己年轻,暂时不需要养老保险;还有人担心收入忽高忽低,缴费压力太大,索性一直没有参保。

然而,年轻时能够靠体力挣钱,不代表年老后还能保持同样的收入。尤其是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劳动者,工作强度不低,长期缺少养老保障,未来可能面临较大的生活压力。

人社部门推动全民参保,正是希望减少保障空白,让更多劳动者能够提前积累养老保障。

按照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根据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合缴费能力相对稳定的人员。虽然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行承担规定的缴费费用,但养老金计发办法与企业职工适用同一制度。

养老金待遇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通常越有利于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如果收入有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是一种选择。这项制度设置不同缴费档次,并有相应财政补贴,能够帮助缴费能力较弱的人员建立基础养老保障。

两种制度并不存在人人适用的统一答案。选择哪一种,关键还要考虑个人收入、年龄、已有缴费年限和长期负担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于2026年4月重新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从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未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保。

广东明确,相关人员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百分之二十。这既明确了缴费规则,也方便劳动者根据实际收入进行安排。

与此同时,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风险,国家也在完善保障制度。

2026年7月1日起,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向全国三十一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

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底,试点累计参保人数达到2990.2万人。

这一保障主要针对符合试点条件的平台就业人员,通过按日参保、按单计费等方式,为其遭受职业伤害时提供制度保障。

当然,职业伤害保障不能代替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也不能直接替代医疗保险。不同制度解决不同问题,共同构成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人社部门动员参保,还面临一个现实难题,就是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

有些人一个月收入不错,下个月可能连基本开支都需要精打细算。对于这类劳动者,持续缴纳养老保险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因此,推动参保不能只靠宣传,更需要完善办理服务、畅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渠道,让不同收入群体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保障方式。

还应当分清自愿参保和依法强制参保的区别。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保,但已经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其用人单位必须履行法定社保义务,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劳动者。

事实上,全民参保计划并不是简单追求参保人数增加,而是要让社会保障制度跟得上就业方式的变化。

过去,不少人依靠固定单位获得社保。如今,劳动者可能同时从事多份工作,也可能经常跨地区就业。保障制度只有不断完善,才能适应这些新情况。

更广泛的参保覆盖有助于发挥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作用,但制度长期稳定运行,也需要财政支持、规范管理以及科学的基金运行机制。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参保意味着为未来增加一份保障。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让更多劳动者享受基本社会保障,也是促进公平、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一个成熟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只照顾拥有稳定工作的人,也要关注那些每天奔波在街头巷尾、依靠勤劳双手创造收入的人。

人社部门持续动员未参保人员,真正重要的不是让群众被动缴费,而是让大家了解政策、看清待遇、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选择。

年轻时靠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年老时有基本保障托底。这份安全感,正是推进全民参保、织密民生保障网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