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女双方各有家庭,却互相爱慕,多次结伴旅游、开房并发生关系。男方从不采取防护措施,二人育有一名非婚生子,张娟还有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儿子。其间男方背着妻子向女方及其亲属转账累计接近一千四百万。
妻子发现后闹离婚,男方嘴上说留恋家庭、不肯离,暗地里却在拖延时间转移财产。妻子转而起诉要求返还钱款。
其中起诉张娟三名子女的相关款项,一审法院认定:部分转账属于生意往来资金,少量小额转账属于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支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为可撤销的无偿赠与,驳回该部分诉请;针对张娟本人的大额款项诉讼,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如果只看这1400万被驳回,不少人第一反应肯定是觉得妻子太憋屈了。可在审判席上,法律讲究的是条文和流水凭证,从来不给情绪买单。
这桩荒唐事发生在天津蓟州。丈夫陈生和合伙人张娟各自有家室,暗地里厮混了20来年,张娟还生了孩子。等到2023年陈生主动跟原配提离婚,妻子一查才傻眼,家里早就被掏空了,存款、房产全没了影。
妻子随即展开反击。到了2024年1月,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重婚问题,2025年6月把陈生和张娟逮捕归案。
更让人意外的是后头挖出来的案中案。
陈生之前其实犯过行贿罪,当时还处在缓刑考验期。在缓刑期间居然敢顶风作案搞重婚,司法机关可没惯着他。
2025年9月30日一审判决下来,法院依法撤销了他的缓刑,数罪并罚直接判了有期徒刑2年;张娟也被判了1年有期徒刑。
刑事上两个人都进了班房,可到了追钱的民事官司,画风却完全变了。
妻子分头提起了5起诉讼,追讨转给张娟及其家属的款项。2026年9月2日,法院针对转给张娟3个儿子的几笔款项作出一审判决,结果全是驳回。
为什么这钱追不回来?
在笔者看来,问题出在原告必须承担的举证责任上。原告主张这是无偿赠与,但对方拿出的全是对公业务、合伙对账。
拿打到那个非婚生子账户里的112万来说,法院调查发现,转账那几年孩子才8到13岁,根本没民事行为能力,银行卡实际是陈生和张娟合伙开公司时拿来走经营流水的。既然是生意往来,就不能简单算成赠与。
至于后来微信上零星转的几块、几十块,那是生父在履行法定的抚养义务。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当爹的给抚养费合情合理,法律自然不能把这部分钱抽回来。
说白了,经商的外衣加上法定的抚养支出,直接卡死了撤销赠与的空间。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在2026年10月提起了上诉,二审还在走程序。
真遇到婚内转移资产,死磕赠与撤销往往容易掉进对方做好的流水陷阱里。更有效的做法是及早固定资产凭证、申请保全,直接走婚内财产分割或离婚损害赔偿。
打官司光有委屈不行,证据链条对不上,再大的窟窿也难补回来。
信息来源:大河报·看见官方账号《男子出轨生子转账超千万,获刑后原配追款被驳回:不构成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