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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女子和老公结婚后,从不让他碰自己,以身体不舒服或者是生理期拒绝老公。一

不可思议。女子和老公结婚后,从不让他碰自己,以身体不舒服或者是生理期拒绝老公。一次老公喝多了,女子反而同意发生关系,但事后发脾气把家里的电视冰箱和沙发都砸坏了,甚至第二天趁着男人睡觉,她铺盖卷跑路了,最终老公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4万之多。

事情发生在安徽六安,男束先生是安徽六安人,30多岁了也找不到对象,家里有点着急,就给他联系了一个婚姻介绍人。

没过多久,红娘就给束先生找到了一名小她将近10会的女子季某。

季女士当年才22岁,现在也才24岁,两人见面以后双方都挺满意的,尤其是束先生。

季女士当年才22岁,虽然已经有了一次婚姻,有了孩子,但因为年纪小长得漂亮身材好,所以束先生也是非常满意。

二人单独沟通后,束先生发觉季女士小时候太惨了,她母亲改嫁后,继父对她时不时的就是打骂,小时候可以说是吃了很多苦。

听到这里,束先生当即就表示要给她一个幸福温馨的家。

于是二人见面仅3天,就办理了结婚登记,而束先生也真是舍得掏钱:

1,红娘也就是介绍人,给了14.8万元。

2,女方彩礼15.8万。

3,三金3.5万元。

此外,婚礼的花销,平时生活费等,一共支出了大约44万元。

拿到了结婚证也办理了婚事,可以说是合法夫妻了,束先生想着娇妻这么好,一定要回老家“显摆显摆”,因此二人就是回了一趟安徽的老家。

结果没想到,回老家这一个月,堪称是束先生的噩梦。

首先,季女士从不让束先生碰,二人虽然是夫妻,但一直都是分床睡,束先生睡沙发季女士睡床,二人虽然有了证,但束先生和单身没啥区别。

其次,季女士总是找各种借口,推脱和束生意在一起,今天不是生理期来了,明天就是不舒服,后天就是心情不好,总之一个月的时间,束先生根本没有过夫妻之实。

起初,束先生还觉得可能是娇妻不太好意思,他自己也比较老实,没有勉强新婚妻子。

但有一次,束先生喝多了,回到家季女士竟然同意让他碰自己了。

束先生不知道她为什么同意,但总比一直拒绝的强。

结果发生关系后,季女士反而生了气,大发脾气,甚至把家里的冰箱,沙发和电视都砸了。

束先生也是懵了,怎么劝说都没用,只好想到了报警。结果警察一来,发现这是夫妻的矛盾,劝一劝就走了。

本以为事情过去了,好日子就要来了,结果第二天一早,束先生发现新婚娇妻“跑了”。

她趁着束先生睡觉的时候,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好了,直接跑路了。

早上束先生看到这样的场景,回想起自己这一个多月的遭遇,才发觉自己是遇到了婚骗,一气之下一口血吐了出来。

媒体这里还配了当时吐血的照片,可以见的束先生是真的怒火攻心了。

思来想去,束先生觉得自己不能让“捞女”得逞,也不能吃这个哑巴亏,于是直接将其告上了法庭。

法庭中,季女士强调二人没有感情,想离婚。

而法院这边审理后,让季女士退还148000元的彩礼钱,但三金的3.5万元,不支持。

原因是148000元转账是有记录的,很多花销是现金,没有记录也没法办举证。

但就是这148000元,季女士还推脱自己没钱,打算分期还。

可到了约定的时间,季女士又开始推三堵四起来,各种强调自己没钱。

最终,束先生没有办法,将季女士直接告上了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可季女士这边明显有“高人指点”,她把所有钱都提现了,银行卡里只有几百块钱。

最终,束先生只能给季女士打电话,让她还钱,可是季女士这边却变了口风,提到了“你要死出去死吧,死了我给你赔命”还表示自己“烂命一条,要这条命也没什么用”之类的话。

如今,整个案件就卡在了这里,季女士不给他钱,他也要不出来。

但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

因此,这里可以建议束先生去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既然民事纠纷不起作用,只好走刑事途径,不能够让坏人得逞。

目前案件已经被披露,相关部门也已经介入,可即便148000元索要回来了,束先生仍然亏近30万,尤其是红娘介绍人的钱,我个人认为也应该要回来。

因为介绍人,既然要了这份钱就应该有初步的调查和了解,因此束先生应该连介绍人也一起起诉了。

想想也真是气愤,老实巴交的期待一份婚姻,结果却这么倒霉。在这里也是再一次强调,千万不要闪婚,没有足够的了解,都不要去轻易的做出人生大事的决定。

因为这种关乎幸福的决定,一定要慎重。

大家怎么看束先生?欢迎评论区讨论讨论。

信源:红星新闻10月16日 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