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警一句话出圈!未牵绳犬只按野狗处理!
近日,江苏一位交警的事故处置言论登上热搜,交警称不拴绳狗被撞死按野狗处理引发全网激烈讨论。交警明确表态,遛狗未牵绳的犬只发生车祸,可按野狗处置,车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倘若车辆因此受损,狗主人还需要赔付修车费用。
这番判定,本质是对养犬人法定看管义务的硬核重申。根据养犬管理相关法规,外出遛狗佩戴牵引绳,是犬主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犬主不牵绳,放任宠物闯入机动车道,属于未尽管护责任,由此产生的犬只伤亡损失,应当自行承担。
与之相对,若遛狗时规范牵绳,犬只视作主人合法私有财产。一旦发生碰撞事故,交警会结合现场路况、双方过错划分责任,车主将按责任比例进行财产赔付。
法律专业人士解释,“按野狗处理”更多是通俗化表述,核心是认定犬主存在重大过错。各地养犬条例细则存在区别,每起交通事故,交警都会结合现场车速、道路环境等综合判定。文明养犬,牵好牵引绳,既是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也是保护自家宠物。
未牵绳狗伤人 未栓绳狗伤人 城市养犬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