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陕西清涧县的一个村子里,有个出嫁女子回娘家探亲,之后父亲送她返回婆家。半路上走在山间小路上,狂风突然刮起,女子身上的衣裳全都不见了。
女子只能赤身站在原地。父亲没有办法,脱下自己的衣服裹住女儿,搀扶着她继续赶路。
天色昏黑时才到女婿家中,丈夫觉得奇怪,询问缘由,老丈人把路上发生的怪事告诉了他。丈夫又惊又怒,说道:“是什么妖魔鬼怪!明天我一定要拿枪去击杀它!”之后众人各自歇息。
天刚亮的时候,女子大声惊叫,她丈夫的脑袋竟然不见了。婆家于是到官府告状。
县令戴树屏提审此案,怀疑女子有私情,伙同外人杀害丈夫,便对女子用刑审问。女子坚决不肯认罪。女子的父亲跪在地上,哭着诉说路上遇到怪事的经过。
县令于是亲自带着差役,让人带路前往女子丢失衣服的地方,四处搜查,看见山边有一个很深的洞穴。
县令招募愿意下洞探查的人,许诺给一笔赏钱。一名健壮的兵卒应征,捆好火把钻进洞里。
兵卒往里走了几十步,忽然看见光亮,洞里有个相貌凶恶的和尚,正闭着眼躺在土床上。兵卒心中害怕,退出来禀报县令。
县令又派几名健壮差役,拿着绳索、兵器一同进洞。这时和尚已经醒了,众人上前立刻把他捆住,押出来面见县令。
县令反复审问盘问,和尚一言不发,打他耳光,仍旧沉默不语。县令没有办法,就用好几道铁链锁住他,命令差役押解进城,准备关进大牢。
走了一里多路,忽然狂风大作,众人都被风沙迷了眼睛。片刻过后,和尚连同几名押解的差役全都消失不见。这件案子最后只能暂时搁置。
妖僧与差役凭空遁去之后,全县哗然,山野百姓人人惊惧。自此清涧县那处深山荒径,再无人敢白日独行,往来行旅皆结伴而过,逢风便仓皇避走,生怕再遭妖祟暗算。
受害妇人虽洗脱杀夫罪名,却终日悲恐郁结。无故逢此奇祸,夫亡家破,终日独坐空室,夜夜啼哭不止。乡邻见其身世凄苦,皆知非她之过,实是妖僧迁怒害人,无人再敢非议。
此后官府多次遣人搜山探洞,那深穴却时常风沙封堵、变幻无迹,再也寻不到妖僧踪迹。世人传言,此妖僧乃是山中千年邪魅,借人形混迹洞穴,行风摄物、恣意害人,来去随心,非凡力可制。
数年之后,山中大风怪祸渐渐平息,然此事终成当地一桩无解奇案,代代相传。
县令戴树屏,是荆溪人。这件奇闻,是他衙门里的亲友回乡之后,讲出来的。
备注:这是清代志怪里一桩奇案:山穴妖僧能刮大风夺人衣物,丈夫扬言要除妖,当夜便遭杀身;官府捉住妖怪,却又被狂风劫走,案子不了了之。此案把悬案和山精鬼怪传说糅合在一起。
我们抛开鬼怪,还原现实层面的可能性:
一是不存在大风直接把人衣服瞬间剥光的自然现象。两种现实猜想:猜想A:父女二人在路上遇到歹人,被山匪劫走衣物。父女碍于脸面,不愿承认遭遇匪徒羞辱,就编造“妖风摄衣”的说法。古代女子名节为重,当众被劫衣,比遇到鬼怪更难以启齿。
猜想B:女子精神突发异常,自行脱去衣衫。父亲为掩盖女儿疯病,托词妖风作祟。
二是丈夫扬言要持枪击邪,次日便身首异处。时间线高度巧合,丈夫放狠话当晚遇害,极易被附会成妖祟报复。现实更大概率是仇杀/私情人命案。
也许丈夫与人结怨,凶手趁夜潜入割下头颅。头颅被带走,是古代凶案常见手法,目的是隐匿死者身份、增加官府验尸破案难度。
当初县令第一判断其实符合古代刑侦逻辑:怀疑女子有奸情,奸夫行凶。只是刑讯之后女子拒不认罪,加上父亲讲了山中异事,案件走向被怪谈带偏。
三是深山洞穴里的“妖僧”,猜想A:洞穴里确实藏着一名逃犯/亡命僧人(古时多有犯事僧人遁入深山岩洞隐居)。此人就是劫衣、杀人的真凶。被差役抓获之后,押送途中,同伙预先埋伏,借大风扬尘的机会,把人救走,同时制造“凭空消失”的假象。风沙迷眼,混乱之中众人分辨不清,事后就传成妖术遁形。
猜想B:所谓“妖僧”本就是幻觉。洞内光线昏暗、空气污浊缺氧,火把浓烟,下洞的兵卒紧张恐惧,出现幻视。后续抓捕到的人,可能是山中另一独居僧人,刚好被误抓。
四是妖僧连同差役一同消失,案件不了了之。现实可能情况,狂风起、黄沙漫天,视线全无。犯人趁机逃跑,几名押解差役追捕时四散奔走。等风沙停下,犯人早已逃入群山。差役怕被追责,不敢承认犯人逃脱,就集体编造“妖僧凭空消失”的说辞,掩盖自己失职。
古代山区官府警力不足,大山连绵,逃犯一旦遁入山林很难追捕。县令无力继续查案,只能顺水推舟搁置案件,不再深究。
这原本是一桩无头杀人悬案,因为案件无法侦破,加上父女最初那段离奇的“失衣”说辞,民间口耳相传时不断添油加醋,把人为犯罪逐步神化,演化成妖僧害人的志怪故事。县令戴树屏幕僚亲友听闻这件奇闻,记录进笔记悬案,用鬼怪解释人力无法破解的罪案。
